
中部中心/邱俊超 苗栗報導
有網友在國道3號苗栗段看到,一名女駕駛,頭戴髮捲,開啟自動輔助駕駛,雙手拿著手機不停滑,還時不時照鏡子,這樣的危險開車行為,警方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紅色轎車內,女子頭戴髮捲,整個人彎腰側躺在副駕駛,下一刻,她拿起手機,開始滑。
目擊者:「她都沒有發現旁邊的人在錄她耶,她在滑手機了。」
事發就在國道3號上,女子開啟電動車自動輔助駕駛功能,一路放手開,雙手滑手機,還時不時抬頭照鏡子!

把駕駛座當伸展台,完全沒在注意路況,警方也將依影片內容,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國道警後龍分隊小隊長蔡忠錦:「經檢視影像,本案內容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罰緩。」

開車上路,突發狀況多,還是得保持專注,否則若因此釀禍,害人也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