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周希雯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19日發生暴衝車禍,造成2名學生及1名家長身亡、多達十多人受傷,肇事的78歲余姓老翁也重傷昏迷,搶救13天後於昨(31日)宣告不治,整起意外擴大成4死悲劇。由於余翁逝世後刑事責任部分結案,外界轉而關注賠償問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昨(31日)公布,已獲准假扣押余姓老翁財產、作為後續賠償;不過有律師初步估算,此案死傷受害者多達14人,賠償金額恐超過3000萬,「老翁名下遺產恐會不夠賠」。
據悉,余翁生前曾任大同公司高層,名下擁有不少股票與不動產,據《自由時報》報導,新北市法制局已在21日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協助,協會也在22日協助3名死者家屬、1名傷被害人,向法院遞狀申請假扣押,經新北地院裁定准予假扣押,犯保律師於23日取得法院民事裁定書,並向新北地院聲請假扣押執行,目前已執行查封扣押程序。法制局強調,被告突然離世是「財產變遺產」,仍可依法假扣押作為後續賠償依據,受害人不必擔心後續求償無門。


不過報導稱,律師楊儒樵表示,由於本案不含肇事者的死傷人數多達14人,依司法實務見解,法院最終判處余翁須賠償所有被害人,包括喪葬費、醫療費、勞動能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賠償金額,恐超過台幣3000萬。他指出,余翁的財產後假扣押後,家屬都不能轉移遺產,要拿來抵償被害人所有可能獲理賠的金額,扣除汽車強制責任險200萬外,只剩余翁名下遺產。不過楊儒樵擔憂表示,數千萬的金額可能會超過余翁名下遺產,可能導致被害人最終無法分配到足夠的賠償金。


據悉,余翁昨日宣告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因生前未完成筆錄,暴衝原因至今仍成謎;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若在偵查階段死亡應為不起訴處分,因此新北地檢署將於近日內,針對余翁被指控的「過死致死罪」部分,予以不起訴處分。對此,不少民眾擔心受害人是否求償無門,律師蘇家宏則強調,肇事者離世只是免去刑事,繼承人仍需面對民事責任,即使家屬放棄繼承遺產,法院會繼續看下一個順位繼承人,即使真的沒有,「法院會找遺產管理人來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