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張瑋珊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上(5)月19日發生暴衝車禍,造成2名學生及1名家長身亡、10餘人受傷,肇事的78歲余姓老翁也重傷昏迷,搶救13天後於上(5)月31日宣告不治,整起意外擴大至4死。而肇事者的身亡也導致刑事案件在此結案,不會進入法院,但失控暴衝的原因至今仍不明,將待檢方後續解剖,才能釐清真正死因;對此,法醫高大成也分析了關於解剖的「2大重點」。

根據《東森新聞》,法醫高大成推測,該起事故應是因高齡駕駛加上路怒症性格,導致駕駛在車輛撞到安全島與後車之後,當場情緒發作才飆車撞人,還讓自己也受傷送醫;高大成指出,醫院提供的死因是「多重器官衰竭症」,因此首先是要先詢問臨床醫師,了解余翁被送進醫院後的具體情況,釐清是否因某些疾病造成車禍,或是單純路怒症發作才導致暴衝釀成車禍;再來,需要進一步要釐清的是,「余文正是如何死亡的?」,是車禍撞擊造成的死亡,還是本身就患有具死亡風險的疾病,高大成強調,一位負責任的法醫與檢察官,「不會只接受臨床醫師的說詞,而是會透過解剖來確認真實的死因,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

此外,如今因肇事者余姓老翁身亡,刑事案件也在此結案,不會進入法院程序,但外界仍持續關心賠償相關問題;律師王至德指出,雖然刑事案件已結束,但還有民事責任,受害者及過世受害者家屬可以透過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因肇事駕駛已經過世,所以只能向他的遺產請求賠償,也就是說「肇事駕駛有多少遺產就賠多少」;據悉,余翁生前曾任大同公司高層,名下擁有不少股票與不動產,但此案死傷受害者多達14人,賠償金額初估超過3000萬,推算已超出余翁遺產總額,因此受害者恐怕無法分配到足夠的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