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遭羅智強控造謠揚言提告求償百萬 罷團批訟棍成性:將反制誣指

  • 發佈時間:2025/06/03 12:10更新時間:2025/06/03 12:10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快新聞/遭羅智強控造謠揚言提告求償百萬 罷團批訟棍成性:將反制誣指
針對羅智強控造謠提告求償百萬,罷團發聲明反擊。(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昨(2)日被罷團「大安強強滾」指控,在朝野協商中故意以「無聲電話」騷擾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這讓羅智強今(3)日在臉書揚言要提告罷團並求償百萬。對此,罷團也發6點聲明,更羅列羅智強過去提告的事蹟,直批羅智強「訟棍成性,歷歷在目」,並呼籲法院駁回其惡意濫訴,罷團也預告將反制誣指,依法提告還擊。

更多新聞: 快新聞/酸賴苡任「當今政壇第一政治癡漢」 吳思瑤:別往臉上貼金、沒空陪你作秀

【大安強強滾聲明全文】

針對羅智強今日於臉書發文,揚言對大安罷免團體提起訴訟,求償新台幣一百萬元,我們表達最嚴正的抗議與譴責。此舉不僅無視言論自由與民主監督的基本原則,更是對公民社會的赤裸威脅,意圖以司法手段箝制民意,嚇阻監督力量。我們在此強調:

一、言論有據,公評所在

罷免團體針對羅智強於朝野協商期間的可疑行徑進行評論,皆有所本。相關資訊來源為媒體報導與政論節目討論,屬公共議題的合理評論範疇,完全合於《憲法》第十一條「言論自由」之保障。羅智強聲稱自己「根本沒有柯建銘電話」,若真如此,大可自行公開其與柯建銘的通聯紀錄,毋須搬出律師恫嚇人民。

二、民意代表受監督,天經地義

身為民選公職,羅智強有義務接受人民監督與質疑。監督者有所疑問,乃民主社會正常運作的一環。若凡人民質疑皆提告恫嚇,則台灣已非自由社會,而是「羅氏言論清算所」。罷團行使言論自由之權,評論其政治行為,無可厚非,請勿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三、訟棍成性,歷歷在目

羅智強不是第一次利用法律當武器,反制批評者。他長年對媒體、政敵、民團、官員乃至基層助理四處提告,形成一條「訟棍路線」,不僅耗費司法資源,更妨害民主社會對話與辯論的正常空間。以下為羅智強歷年濫訴紀錄,僅列出部分案例,足見其「以訟逼人」之慣技:

告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意圖使人不當選」告時任立法院秘書長蘇嘉全與蘇鎮清,指其「私帶立委出訪印尼」告時任新聞局長謝志偉誹謗馬英九告時任教育部長吳茂昆,指其曾任職中國機構告傳播「鍾沛君退選禮讓他」的網路謠言者告立委邱議瑩「拿扇子打他一巴掌」幫立委蔡適應提告助理涉嫌收賄告時任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指其「登載不實」並「屠殺一百多萬份公投連署書」告時任行政院長陳建仁,綠色雞蛋事件、告名嘴周玉蔻「持續散佈不實謠言」告監察院長陳菊調查其306元政治獻金,是「東廠行徑」告時任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指其擔任競總涉嫌圖利。

告監察委員高涌誠調查洩密案是「綠營幫兇」告時任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告立委范雲、行政院長陳建仁,指其參與美國「人權基金會」活動涉違《社維法》針對蔡英文論文事件,向市刑大控告三立製播「假新聞」告民進黨主席賴清德縱容黨中央提供攻擊國民黨候選人之假資訊向監察院告賴清德總統「將社會住宅當騙票工具」向監察院檢舉賴清德、蘇貞昌、陳建仁、林全,行政院未廢ECFA告前總統蔡英文「偽造文書」告時任農業部長陳吉仲「教唆犯罪」針對雞蛋進口案,控告台農、農業部、食藥署涉詐欺與瀆職

這一長串的告訴行動,早已脫離正常公民維權範疇,而成為「政治鬥爭工具化」、「濫用司法程序」的代表性人物,呼籲社會各界提高警覺。

四、羅智強要求罷團賠償一百萬元,乃政治恐嚇,公民不懼威嚇

羅智強所謂「無聲電話」、「鎖號碼」、「惡意騷擾柯總召」一事,皆有所皆有所本。我團據此評論,質疑其政治倫理與行為模式,合乎憲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而羅智強在我方公開發文後,未就事實具體釐清,反而反覆轉移焦點、威脅提告,顯見其企圖透過訴訟來壓制罷免行動與言論監督,形同政治恐嚇、寒蟬效應的實施者。

五、我們呼籲法院駁回其惡意濫訴,反制訟棍行為

羅智強的訴訟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49條之一第八款所列「顯無理由或違背法定程序」之要件。罷團呼籲法院從嚴審視此案之濫訴本質,依法裁定駁回,並明確遏止政治人物濫用司法作為打壓民間監督的手段。

六、罷團將反制誣指,依法提告還擊

對於羅智強今日臉書文中,惡意指稱罷團惡罷造謠等無端指控,本團將研議依《選罷法》第104條提起正式告訴,追究其誹謗與不實指控之法律責任。我們不是第一個被他提告的人,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但只要民主尚存,監督者就不會噤聲。法院見,羅委員。

更多新聞: 快新聞/如何因應?31位藍委恐面臨罷免投票 朱立倫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