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男評長照悲歌判決 喊話「百分百錯誤」

  • 發佈時間:2025/06/06 19:51更新時間:2025/06/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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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政男評長照悲歌判決 喊話「百分百錯誤」
台南一起長照悲歌案件一審宣判,醫師沈政男形容是悲上加悲、百分百錯誤的判決。(圖/取自Freepik圖庫、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台南歸仁一年多前發生五十六歲男子刺死中風且失智母親的長照悲歌,昨天(文章所指日期為5/28)國民法官法庭一審判他二十年徒刑。

這是悲上加悲,百分百錯誤的判決!

照顧殺人指的是在照顧失智失能者的狀況下殺害被照顧者,這是高齡社會,尤其是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占二成以上,台灣今年已達標準)新興的司法議題,比如日本每年都有數十件照顧殺人案件,而台灣每年也有好幾件,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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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照顧殺人議題評論已經十幾年,最早一件,大家還記得嗎,「王老先生釘死愛妻」,一審判多久?九年。當時轟動社會,大家討論許久,但現在台灣社會對這類民生問題已經沒有興趣,都被重口味政治攻防扭曲了關注時事的胃口。

每次有照顧殺人案件判刑,我就會評論一次,殺配偶、殺父母、殺子女都有,但從來沒看過照顧殺人會判二十年。事實上先前案件已普遍判得太重,於是逐漸引起法界重視,兩年前司法院已經打算修法,讓這類案件可以判得更輕,甚至得到緩刑,因為,日本就是這麼做,平均就是判兩到三年,而且經常給予緩刑。

我就請問,新聞中案件的國民法官,是否知道這樣的修法趨勢?如果不知道,我建議,應該不要接受這樣的審判任務,因為你對長照不夠了解。從歷年來照顧殺人的判決來看,法官對長照的了解普遍不足,但從新聞中案件判二十年來看,國民法官更加不懂長照。

台南地院的新聞稿說,『經評議認為被告並無刑法第五十九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之情形,並決定不依此規定酌減被告刑罰。』我就請問,台灣有多少五十六歲的男子正在照顧失智失能老母?他們的照顧壓力如何?有多少照顧者有殺人念頭?國家給他們多少長照協助?


沈政男評長照悲歌一審判決 喊話「百分百錯誤」
台南一起長照悲歌案件一審宣判,醫師沈政男形容是悲上加悲、百分百錯誤的判決。(圖/取自沈政男FB)


長照2.0,有沒有全日照顧的給付?沒有啊!頂多一個月補助入住安養院一萬元,而且為期一年,第二年不確定。如果新聞中的男子,把老母送到安養院給人照顧,是不是就不會發生此等憾事?

為什麼不送去?兩個理由,不是沒錢,就是不放心照顧品質。此外,也擔心親友閒言閒語,說你不孝。

事實上新聞中男子全日照顧母親已經一年半,事發當天清晨,母親跌倒,男子以為是故意,於是氣得出現攻擊行為,結果刺死母親,這樣的所謂家暴情節其實在照顧情境裡相當常見,而且容易理解。

新聞中的老母中風,已不好照顧,再加上輕度失智,溝通與理解都會有困難,照顧起來更加辛苦,怎麼會說,不是其情可憫?

新聞稿又說,男子「有反社會人格、素行不良」,試問,有前科嗎?如果沒有,或者沒有傷害或殺人前科,為什麼會殺死母親?顯然,就不是出於原本的性格特質。

又說,「行兇後態度冷靜;選擇自殘,沒有立即悔意」,實在是,你們知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殺母後自殘,叫冷靜,叫沒有悔意?

更離譜的是,說他「再犯可能性高」,啊母親,難道有第二個嗎?


沈政男評長照悲歌一審判決 喊話「百分百錯誤」
台南一起長照悲歌案件一審宣判,醫師沈政男形容是悲上加悲、百分百錯誤的判決。(圖/取自Pixabay圖庫、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虎毒不食子,母親是所有人一生的最愛,怎麼會用一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然後說他生性兇殘,就這樣解釋了如此的長照悲歌?

如果上述論述,沒辦法說服跟此案有關的審判人員,我建議去讀底下文獻,附圖就從中擷取出來,這是台灣司法界對於照顧殺人的第一份研究報告,其中講得很清楚,在歷年二十五件照顧殺人案件中,包括數件殺害父母,平均判刑是四年十個月,最長是判十九年,沒有任何一件判到二十年,而且,這樣的刑度,許多法界人士都認為還是太重。

案發後,親友說是罵聲連連,試問,當初為什麼不幫忙照顧?這在照顧情境相當常見,也就是抱怨親人照顧不周,自己卻又跑得遠遠。

審理這類案件,應該找熟悉照顧殺人的專家作證,如果找不到,可以找我。

(文獻連結:https://www.cprc.moj.gov.tw/1563/1595/1625/40745/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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