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吳玟誼 劉毓琦 新北報導
新店瑠公圳迫遷案的當事屋主,日前收到通知,執行處將在6月26日強制拆除,斷水斷電,等於他們要被迫搬離,這讓屋主痛批,司法還在訴訟當中,一切尚未定論,怎能這樣強行拆除。屋主認為有第三條路可走,可兼顧「開發」與「保存」的雙贏方案,而且都市計畫尚未變更,開地仍為「機關用地」,水利會卻賣給建商。
聲援民眾高聲呼喊,呼籲執行處不要急著拆除「新店瑠公圳」旁的這戶老宅,原來屋主日前收到了這通知。

屋主痛批,明明都還在司法訴訟當中,一切尚未定論,就急著拆除,要斷水斷電,強迫他們搬離,完全不顧他們的居住正義,更指出,多年前,水利會以"機關用地"等各種理由,不將地賣給他們,神奇的是,卻賣給了建商。
「都市開發」和「文資保存」的衝突,該怎麼解,屋主希望可以找出雙贏方法,由於該地都市計畫尚未變更,目前依舊是「機關用地」,若要變更成「開發用地」,建商必須捐出45%的土地,因此希望建商將這個老宅用地捐出來,作為公共資產使用。

新店瑠公圳迫遷案纏訟13年,從日治時期落腳至今的五代家園,賴碧珍表示會盡其所能,守住祖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