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740萬買珠寶…台南貴婦5年後鑑定「買貴了」 求償435萬結果曝

  • 發佈時間:2025/06/12 00:20更新時間:2025/06/1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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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740萬買珠寶…台南貴婦5年後鑑定「買貴了」 求償435萬結果曝

圖、文/周刊王

台南一名林姓貴婦在臉書認識珠寶公司的女員工,前前後後花了740萬購買鑽戒、耳環首飾,豈料5年後將這批珠寶拿去鑑定,發現自己買貴了,氣得提告求償合計435萬。法院經過審理後,判決結果也出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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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林姓貴婦在臉書認識珠寶公司的女員工,前前後後花了740萬購買鑽戒、耳環首飾,豈料5年後將這批珠寶拿去鑑定,發現自己買貴了,氣得提告求償合計435萬。法院經過審理後,判決結果也出爐了。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林婦2017年透過臉書認識珠寶公司的蔡姓女員工,對方稱擁有1顆印度商珍藏、等級極高的天然綠鑽戒指,市價130萬元,推銷她購買後,還拿出克什米爾藍寶、緬甸藍寶、紅寶及原擬送佳士得拍賣的紅寶耳環,因此她從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間,共花費740萬購買珠寶首飾。

林婦與珠寶同業友人去年將這批珠寶首飾送去鑑定,卻發現天然綠鑽戒指所附的GIA證書所載內容與實物不符,並非綠鑽而是藍鑽;而彩色寶石的品質也與市價不符,僅有市價4成的價值,氣得她提告要求撤銷購買或解除鑽石買賣契約返還價金130萬元;至於彩色寶石,也要求返還多收的價金或賠償損失305萬元。

對此,蔡女否認出售的珠寶有瑕疵,且林婦並未檢查,也沒及時通知有異常,應已認可珠寶無瑕疵,提起訴訟時效也超過除斥期間,因此於法無據。另外,珠寶買賣價格是自由市場下所形成的主觀合意價格,她強調從未向林婦保證或約定珠寶的「客觀市場價格」,市場上也無絕對的客觀價格標準,林婦所稱的鑑定價格,只是該珠寶商的主觀想法,難以認定珠寶有瑕疵。

蔡女更表示,她交付林婦的珠寶,都和所附的GRS證書及GIA證書內容相符,足認她交付的珠寶與雙方約定的規格一致,並無瑕疵且無詐欺情事。

法官囑託台灣聯合珠寶玉石鑑定中心鑑定,認定天然綠鑽和GIA證書所載一致,彩色寶石亦與GRS證書所載內容相符,因此駁回林婦的訴求,可上訴。值得注意的是,經鑑定的珠寶總價值達798萬,比林婦當年購買的總金額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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