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騙網友挑戰「30天性交60次」可獲高額獎金遭告 男子下場出爐了

  • 發佈時間:2025/06/14 20:27更新時間:2025/06/14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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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騙網友挑戰「30天性交60次」可獲高額獎金遭告 男子下場出爐了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三年前假扮「關主」,騙女網友挑戰30天性行為60次,成功可獲600萬元獎金,新北地院依詐欺得利罪判刑1年10月。(示意圖/截自Ingimage圖庫)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一名新北市王姓男子於3年前假扮「遊戲關主」、「主辦單位」,欺騙女網友支付3000元,取得挑戰「30天性行為60次」資格,如果闖關成功就可獲得高達600萬元獎金,女網友挑戰失敗後,不甘心遭騙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詐欺得利罪,判王男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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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判決指出,王男在網路交友軟體與通訊軟體上同時扮演「主辦單位」與「遊戲關主」之角色,於2022年9月28日,以「主辦單位」之角色使用通訊軟體微信暱稱「Mr.」對女網友稱,支付報名費3000元,就可參加闖關挑戰,如果在15分鐘內以口交方式使「遊戲關主」高潮,就可獲得45萬元獎金,若挑戰失敗,則要與「遊戲關主」進行一次性行為作為懲罰。

女網友為贏得獎金,當面交付3000元卻挑戰失敗後,王男再度稱,可繼續參加「30天發生60次性行為闖關挑戰」,若成功可獲得600萬元高額獎金;女網友於2022年10月初至23日期間,以每周3次頻率,與王男發生數十次性行為,最後仍因闖關失敗,與600萬元獎金無緣。

女網友事後認遭王男詐騙,向新北市警方報案,提告訪害性自主及詐欺,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王男依當時經濟能力及狀況,並無給付獎金能力或意願,卻佯稱會提供高額獎金,誘使女網友與其發生性交行為,屬施用詐術來達成性交行為之目的,難認為違反其性自主意願方式迫使女網友與其性交,無從以強制性交罪嫌相繩,日前依詐欺得利罪判刑1年10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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