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黃彥翔報導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發電案」遭質疑恐有水保等隱憂,高雄市政府已勒令業者停工,並要求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署要求業者處理「不可開發區」之光電設施。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今(17)日受訪時震怒,強調本案違規屬情節嚴重,倘若施工計畫不符相關規定,市府會要求能源署撤銷其營運許可、中止計畫!
今早9時,陳其邁出席市政會議,並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記者提問,您有無去大樹看過光電廠,後續怎麼處理,是不是只能被動等中央核准?
陳其邁回應,根據5月的水保稽查,大樹光電案多次違反水保的規定,因此市府已勒令停工,經發局主動測量後發現施工面積、計畫等有多處不符,除要求停工外,也請該案務必進行改善,「如果在安全及相關的施工規劃以及計畫不符的狀況下,市府會要求能源署撤銷它的營運許可、中止計畫,絕對以大樹居民的安全為最高考量」。
陳其邁指出,他也請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組成專案小組徹查,包含施工狀況、水保計畫等是否符合最高安全標準,否則以現在的極端氣候,面臨到相關的洪水,是否能確保下游居民的安全,這個是市府最高考量,因此務必是以安全為最重要的依歸。
第二,陳其邁說明,此計畫為從經濟部能源署核發之籌備與施工許可,也在內政部來核發相關土地變更為特定區的使用,惟該案是較早期的舊案,適用舊法規,不適用今(2025)年修法設置面積15公頃以上要進行環評的規定。
陳其邁也說,本案開發鋪設面積高達21公頃左右,市府認為當時籌設許可,與當時所符合的相關安全標準應該再重新檢討,因此也會去函能源署,「希望應再重新檢視它的籌設許可跟計畫書,不應擴大面積,這還要跟中央再做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