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張予柔報導
暑假即將到來,不少人會趁著兩個月的長假安排出國旅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特別提醒,返國時切勿攜帶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品入境,無論是自用或受人託帶,皆屬違法行為。依據《菸害防制法》,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違禁品也將由海關當場銷毀或退運。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自2023年3月《菸害防制法》修法以來,台灣尚未核准任何一款加熱式菸品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因此目前所有電子煙與加熱菸皆全面禁止輸入。根據該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類菸品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違者可處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並依法銷毀。自112年3月22日至114年5月31日止,桃園市已累計裁罰違規案件1,061件,罰鍰總額高達新台幣5,330萬元。無論是搭乘飛機、郵輪或經由小三通入境,若行李或包裹被查獲攜帶違禁品,都將依法開罰並通報衛生局處理。

衛生局強調,菸害防制是維護全民健康的重要一環,呼籲民眾返台時務必遵守相關法規,勿心存僥倖,以免誤觸法網、荷包大失血。衛生局也鼓勵尚未戒菸的民眾,可撥打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透過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進行戒菸相關諮詢,為自己與家人的健康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