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台中大雅區一家炸物店,遭到顧客求償,一開口就要求12萬。顧客聲稱買來的炸物,黑黑的吃起來有點酸,妻子吃了拉肚子。店家願意退費處理,再炸一份請他吃,但顧客還是不接受,還揚言要向媒體爆料,並且讓店家做不下去。店家感覺被恐嚇取財,已經報警提告!
來到炸物店點餐,所有食材,現點現炸,不管是炸雞排,還是蔬菜類,各種食材應有盡有,卻有顧客聲稱吃到有問題的炸物,不但顏色黑黑的,吃起來味道還有點酸,顧客向店家求償,這一開口就是12萬元!
店家:「他要求就是12萬的賠償,我們就跟他講說,我們這可能沒辦法,因為我們只是小店經營。」
被顧客指控食物有問題的店家,就開在台中市大雅區,顧客一開口就要12萬,不接受老闆退費,再請他吃一份,堅持要這筆賠償,甚至揚言讓店家做不下去。

店家:「我也不知道他有沒有冰冰箱,他是拖了24小時的時候,才跟我們告知,然後他也有揚言說他,我們如果沒有妥善的處理,他就是要告發媒體,然後讓我們的品牌經營不下去。」
雙方協商破局,對方還揚言對店家不利,最後店家只好報警處理,提告恐嚇取財。
大雅派出所長羅明中:「報案人廖女報案稱,於114年06月21日22時許,有一名許姓男子來電宣稱,在20日至店內購買雞排後,其所購買雞排,引起家人食用後身體不適,在電話中向報案人要求,新台幣12萬元的賠償,並表示要讓報案人,開店做不下去等詞語,致廖女感受威脅且心生恐懼。」

警方呼籲,民眾於消費過程遇有糾紛,應該循理性平和方式解決,可以透過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千萬不要訴諸不法或採取過激手段,反而會讓自己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