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瑠公圳旁、屋齡逾70年的蔡金木宅為產權問題纏訟多年,北院民事執行處發布拆除通知,即將於明(26)日清晨強制拆除,屋主賴碧珍稱因曾在一階把自宅提供設為罷免連署站,才會遭強拆,但新北市政府已發出聲明嚴正駁斥;至於賴碧珍今(25)日稍早表示,文化局下午將前往蔡金木宅,於外牆張貼「暫定古蹟」告示。
賴碧珍昨日在記者會中稱,她在罷免一階連署時就提供自家住宅,當成連署站點,但法院不偏不倚選在此時,要強制拆除她的家,並質疑此裁決是否與政治動機有關,明明文化資產審議、憲法與行政訴訟都還在進行,為何是現在拆除?實在不清楚提供連署站的後果這麼嚴重,導致家園被迫遷,只能請求法院暫緩執行。
對此,新北市政府今早發出聲明回應,前(23)日收到蔡金木宅賴女士申請登錄文化資產,24日即發文法院說明此案法定程序,文化局依法將蔡宅列為暫定古蹟,後續將進入現勘及審議程序。
市府強調,從頭到尾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持續辦理此案,卻被無端指控、影射抹黑,到底誰才企圖以政治干預行政、以政治介入司法?
市府再次說明,蔡宅建於瑠公圳農田水利會之土地上,該土地後續由農田水利會出售予民間建商,因而產生土地返還及建物拆除之民事糾紛;市府無涉此訴訟,更無權決定拆除與否。
但《文資法》在2016年修法,並在新修條文當中加重罰則,凡是破壞古蹟、暫定古蹟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