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張予柔報導
交通部長陳世凱昨(25)日上節目時提醒行人過馬路應該專心、快速通行,「滑手機是不對的,會被抓」,更直言「慢慢走很不OK」。沒想到這番話引發熱議,不少民眾質疑「行人滑手機」到底違反哪一條法規,路權團體也批評部長發言恐誤導大眾、模糊交通責任歸屬。對此,交通部回應,行人若有妨礙交通的行為,將可處以500元罰鍰。

根據交通部上月公布的數據顯示,113年行人違規取締件數為8萬5239件,相較112年的7萬839件,增加約20%;車輛不禮讓行人的取締數113年為11萬179件,則較112年的14萬439件減少約22%。而在今年1至3月間,行人違規取締達2.6萬件,較去年同期的1.7萬件大增;車輛不停讓行人的取締數則為3萬件,也比去年同期的2.6萬件多。

高雄市行人路權促進會透過臉書發文指出,雖認同行人應專注過馬路,但公開倡議「快步通行」等於壓縮行人停看路況的時間,反而增加風險。他們強調,全世界並無國家要求行人快走,社會不應以「應該快走」的語氣,把責任推回給最弱勢的行人。團體同時質疑「滑手機會被抓」的法源依據,呼籲交通部應清楚說明義務與責任,而非片面要求行人配合。

交通部則說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已規定,行人若於交通頻繁的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等,足以阻礙交通者,可處500元罰鍰。若行人站在行穿線上滑手機而影響交通,即可視為「立」的行為違規。不過,執法標準仍須視現場情況判斷。交通部強調,道路空間應由所有用路人共同維護,彼此尊重、安全第一才是最根本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