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新北勇消救援殉職! 消權會訴求:消防納入職安法、任務專責化

  • 發佈時間:2025/07/09 11:14更新時間:2025/07/0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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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新北勇消救援殉職! 消權會訴求:消防納入職安法、任務專責化
新店廣興橋下溺水意外,造成消防員不幸殉職。(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蔣巧薇、魏熙芸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廣興橋下,昨(8)日發生警消出任務救人,不幸殉職的憾事,一名37歲消防員吳恩碩溺斃,而另名烏來分隊的勇消張敬謙則裝葉克膜搶救。對此,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消權會)喊話,消防員應全面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同時也應將三大消防任務設立專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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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估發生原因為一名陳姓男子,在颱風後違規到廣興橋下游攔沙壩戲水,昨天下午4點傳出陳男溺水,消防單位獲報後立刻前往搶救,不料,5名警消乘小艇靠近攔沙壩時不幸翻覆,其中2人立刻被救起,另外3人捲入壩底被救起時,均無生命跡象。消防員吳恩碩被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急救,打了35針強心針後,仍因溺水時間太久,宣告殉職;勇消張敬謙雖已恢復生命徵象,但無法自主呼吸,目前院方以葉克膜輔助心肺功能,仍在與死神拔河。

消權會今(9)日至行政院前舉行記者會指出,每個消防員都有自己擅長的領域,但常因為混編被放在錯誤的救援位子;而每次遇到消防員的傷亡,國家總是卸責是基層訓練不足;因此訴求將消防員全面納入「職安法」,並推動推動消防三大任務「火災預防、搶救災害、緊急救護」建立專責單位,以減少消防人員傷亡。

消權會指出,現行消防職安制度缺乏有效風險控管機制,僅依賴雇主主導的職安小組與殉職後才修法的消防條文,無法在災難發生前預防殉職。唯有將消防員全面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才能透過勞動部專業監督及工會陪檢制度,從near miss與受傷案件中系統性改善,真正降低殉職風險。

台灣消防員長期面臨過度混編,一人需同時負責緊急救護、災害搶救、火災預防與行政支援等任務,導致專業錯置與人力浪費;對此,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表示,即使部分人具備高度救護與各類救援專長,仍常被指派不符專長之工作,削弱處置效率與安全保障。制度錯誤卻常歸咎基層訓練不足,掩蓋了配置失衡的根本問題。

消防員要求行政院應立即依職安法第4條公告,將消防員全面納入職安法適用對象,並修改《消防勤務實施要點》,法治化整頓災害搶救、緊急救護、火災預防三大任務,各設專責單位,讓專業歸位,避免憾事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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