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陳沂輸了!涉侵犯著作權遭法院判賠 李怡貞酸:出國要勾前科紀錄

  • 發佈時間:2025/07/16 13:31更新時間:2025/07/1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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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陳沂輸了!涉侵犯著作權遭法院判賠 李怡貞酸:出國要勾前科紀錄
藝人陳沂。(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藝人陳沂近日頻頻槓上網紅律師李怡貞,先前陳遭李指控,未經允許擅自轉貼臉書圖卡,且陳沂還順勢「帶貨」推銷葉黃素。李怡貞提告陳違反著作權法,並獲得檢察官起訴。審理期間,陳沂持續否認犯罪,認為李怡貞沒有圖卡著作權、僅有使用權;李怡貞則認為陳沂犯後態度差、惡性重大,盼法官從重量刑。今(16)日判決出爐,陳沂挨罰2000元、附帶民事賠償1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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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沂先前曾辯稱,雖然確實轉載李怡貞的圖文,但後者使用的文本為「Meta虛擬替身」,所有權應由臉書掌握,李怡貞僅有使用權。但李則認為,文本就是由自己創作,陳沂未經同意私自轉載、還「加料」補文字嘲諷、甚至順便為代言產品「帶貨」推銷,且事後還不認錯,簡直惡行重大。據悉,當時陳沂應是為了嘲諷李女將「然後」打錯字,故轉載此圖卡,並以嘲諷的方式,推銷自己的葉黃素產品。

先前台北地院已為此案開庭,據媒體報導,法官當時甚至還試圖勸和兩人,直言說:「法院最近這麼多重大的案子,檢察官、法官也常被譙」,因此若她們能和解,既可節省司法資源,還可為社會作示範。但雙方依舊誰也不讓誰,因此持續對簿公堂。結果,法院判決李怡貞勝訴,罰陳沂2000元、附帶民事賠償1萬2000元。對此結果,陳沂大感不滿,並且喊話要上訴。

「非常錯愕!Meta虛擬替身使用條款清楚明定,所有著作權都無條件屬於Meta,李怡貞根本無權主張」,陳沂說。她又宣稱,以後大家截圖評論「要小心了」,此例一出,只要別人截圖你的虛擬替身AI圖,就可以提告!並且表示,改錯字也要注意,是可以被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陳沂明顯對判決結果感到不滿,直言說:「只能說錯愕,會上訴到底,捍衛言論自由」。

而獲得勝訴的李怡貞,則發文嗆聲,「她的話真的聽聽就好啦,她只是要流量」。李怡貞表示,兩年前陳沂上架偷圖的業配文章,之後又下架,後來被網友質疑還嘴硬。而針對現在這樁案件,她也酸說:「我不懂著作權,檢察官不懂著作權、法官也不懂著作權,全世界只有她最懂。她還好意思說,自己北大研究所專精智慧財產權,要上訴求清白是不是?」。

李怡貞又嗆道,通常有惡人要跳潭,她是不會阻止的,不要跳日月潭就好,以免髒了潭水。她還酸說:「去日本跳也要勾前科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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