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痿惡男立「性奴隸條款」欺弱智女 逼學狗爬筷子性侵「感謝主人」

  • 發佈時間:2025/07/16 16:07更新時間:2025/07/1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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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痿惡男立「性奴隸條款」欺弱智女 逼學狗爬筷子性侵「感謝主人」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便當店陳姓老闆認識一名輕度智能障礙的女子小芬(化名)後,竟立下「性奴隸條款」,強逼她必須遵守,連續在半年內對小芬實施綑綁、毆打、筷子性侵、學狗爬咬東西等性虐,還逼迫小芬說出「很爽很舒服,感謝主人的賞識」,惡行曝光後,陳男不僅未和小芬和解,還以小芬違反性奴隸條款,反向小芬求償689萬元,全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陳男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他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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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20年2月間,陳男透過教會友人認識小芬,他發現小芬有輕度智能障礙,而且相當聽話,竟在3月間用LINE傳送12條「性奴隸條款」給小芬,包含「跪下裸體聽從我(陳男)是重要象徵」、「我有權決定避孕與否」、「每當我性慾來時就必須接受一次虐待」、「每晚都必須傳一張裸照或是自慰的影片」、「違反同意書內容願意承受任何處罰」等。

小芬對此表達拒絕,但陳男仍強行帶她到租屋處,以執行條款為由,先是賞了小芬一個耳光,並恐嚇「妳要聽話,而且我說過主人色你要更色記得嗎?」「奴隸只能聽從,打妳也要當作是賞給妳」、「妳要說請打,因為妳是性奴隸」、「不管有多痛妳都要繼續微笑。」等無恥要求。

陳男還要求雙方比須以「主人、賤奴」相稱,「逼迫小芬作出一些性虐遊戲,還會拿衣架抽打小芬,同時強制性交,完事後要求小芬說出「很爽很舒服,感謝主人的賞識。」

小芬經過性虐後竟對陳男心生畏懼,一度真的相信自己是陳男的女友,對陳男要求皆言聽計從,陳男見狀於是提出更變態無恥的要求,包括要小芬用力打自己的下體直到瘀青,甚至小芬經期來潮,他還以皮帶綁住小芬脖子、手腳,要求她裸體如廁、學狗爬咬東西,還要小芬將內褲塞在嘴裡、拿筷子性侵造成小芬下體出血,行徑變態無恥。

同年8月26日,陳男不滿小芬將他的行為曝光,也拒絕與陳男再見面,陳男又開始恐嚇小芬、還到小芬工作地點騷擾,警衛察覺有異,小芬才在警衛等人協助下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陳男否認知道小芬智能障礙,辯稱所謂的「性奴隸條款」只是口頭制裁,不過小芬的醫院鑑定報告顯示,陳男身材矮胖,年約20幾歲,第二次見面時陳男就說要發生關係,小芬不敢拒絕,但陳男因為不舉,表示「自己太胖無法做」而未得逞,不久後,陳男便將「性奴隸條款」傳給小芬,小芬雖然不喜歡陳男,但因為「不知道可以拒絕」還遭陳男威脅,孰料就此遭陳男性虐半年之久。

法官檢視諸多照片、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認為小芬的鑑定報告和她歷來證述大致相符。另小芬智力相當小學4、5年級學生,工作以勞力為主,對別人無理的要求,不會想到拒絕。

而陳男在數月間和小芬碰面次數不少,每次時間持續約1至2個小時,不可能不知道小芬有精神障礙,卻對她性侵凌虐,挨告後還不知道反省,反而揚言要小芬賠他689萬元,惡性可謂重大。

法官在審酌陳男未婚、經營便當店、經濟等情況,最終依犯3個對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1個強制罪、1個恐嚇危害安全罪,處15年徒刑。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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