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呂秋遠
從2024年11月開始,就有立委揭露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校隊,被周台英教練強迫抽血,進行人體試驗。
年輕人可能不太知道周教練是誰,但是她在1980年代女足界的地位,大概等於棒球界王建民之類的高度。她曾經是國家代表隊的最佳前鋒,在德國與日本職業賽的表現都非常傑出,踢球成績斐然,後來還當了國家代表隊的總教練。
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周教練竟然同意幫周教授做「實驗」。這個「實驗計畫」的研究方法,雖然有研究倫理委員會通過,但是在執行的時候,竟然出現了非常荒謬的狀況。周教練要求師大女足校隊的隊員,必須連續14天,每天抽血兩管,分析運動跑步前後的大數據,教練還會威脅如果不合作的學生,會被扣學分、退隊或延畢。
從事後學生的反應來看,整個執行的過程充滿了惡意與瑕疵。不論是學術倫理、教育本質、體育系的封閉環境與學生的弱勢程度,乃至於法律層面(尤其是刑法),隨便一項對於女足隊的學生來說,都是很可怕的狀況。
首先,能不能不簽同意書?可以,當然可以,但是請想清楚自己的未來。花了這麼多年的心力,終於能在台師大足球校隊,不參加就有可能拿不到學分、被退隊、不能畢業,誰敢不同意?更別說有許多受測驗者的同意書是在事情爆發後才補簽的,完全違反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的規定。
再來,誰幫這些受試驗者抽血呢?並不是醫事人員,一開始甚至是由研究生「幫忙」抽血。因為不是專業人員,因此抽血失敗的可能性很高,意思是雖然抽血兩管,但是抽血3次以上是家常便飯,甚至有學生抽到10次。抽血失敗有多痛?況且是非專業人員,抽10次?這個數字多麼讓人難過,不論是身體或是心理上。
有錢可以拿嗎?有。但是在剛開始的時候,確實被教練要求集中管理,繳回足球隊做公費使用,直到後來才因為事情爆發後,校方才「承諾」會補足給學生,但是具體項目跟金額都還沒有公布。至於在過程中不配合、抱怨不服從的球員,被施加不同程度的嘲諷與霸凌,因此整個過程才會爆發。
這件事在立委揭發以後,校方才在去年12月展開調查,調查結果認定周教練有強迫學生抽血、同意書事後補簽、經費有被挪用等等問題。因此要求銷毀研究資料、提供學生心理諮商,並且要求周教練不能再帶隊。霸凌委員會於教育部都建議:解聘周教練,並禁止兩年內回任教師,但教評會卻改為較輕處分:停聘一年,不予晉升或兼課,但仍保留其教職。
或許台師大校方考慮很多,但是就這件事而言,就是周教練利用體育球隊比較封閉、服從性高、擔心努力付諸流水的狀況,才有機會以這種惡劣的方式要求學生配合。無論如何,都不是輕輕帶過就可以的。因為這些行為已經涉及刑法恐嚇罪、強制罪等,如果一罪一罰,以次數與人數,可能不是易科罰金就能解決的。對於這些正值青春的球員來說,「對不起」三個字,應該很難撫平他們的傷痛。
這件事或許沒有引起媒體太多的注意,但還是希望我們都可以撥出一點心力,關注這件事的後續,教育部更應該主動告發或是協助學生提出告訴,讓受傷的這些球員能得到補償與公道。
本文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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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秋遠,律師
責任編輯/王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