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去年上任後,國民黨立委通過一系列毀憲亂政、親中賣台、與圖利自肥的法案,還濫用預算審查權癱瘓中央政府。這樣的胡作非為引發全民暴怒,連署罷免31席國民黨的區域立委。
面對這股罷免浪潮,國民黨完全無法辯解,只能利用話術呼嚨選民。國民黨用的是一句不符理論、違反常識的騙人話術:「去投不同意,監督才有力」。
在這篇貼文,我要揭穿國民黨的「監督」話術,還給選民清淨的思考空間,在罷免投票做出正確的決定。
國民黨的「監督」話術建立在兩個歪理之上:立法院監督行政院;在野黨監督執政黨。
首先,我從憲政設計的角度打破「立法院監督行政院」的歪理,包括三個面向:
一、立法院與行政院是兩個位階相同、功能不同的政府部門:前者立法;後者行政。既然是兩個分工的平行部門,就不存在誰監督誰的問題。
二、立法委員與行政官員都擁有公權力,因此都必須接受外部監督,包括民眾、輿論、檢警調,以及監察院的監督。
三、立法院沒有調查權,立法委員也沒有監督行政官員的訓練。立法委員既無職權,又無專業,何來監督行政官員的功能?
接著,我還要用民主政治的內涵打破「在野黨監督執政黨」的歪理,也有三個面向:
一,政黨政治的精髓在競爭,較多選票支持的政黨就是執政黨,較少選票支持的政黨就是在野黨。選輸的政黨哪來本事監督選贏的政黨呢?
二、政黨政治不等於政黨輪替。執政黨做不好未必要下台,因為在野黨可能更不成材。反過來,在野黨未必等著上台,做不好反而要被淘汰。
三、不論執政或在野,所有政黨都擁有權力,都必須接受監督,因此沒有誰監督誰的問題。事實上,腐敗不是執政黨的專利,在野黨的貪腐可能更嚴重。
若讀者覺得上面的分析過於理論,我也可以用常識來打破國民黨的「監督」話術。我只問一個問題:若國民黨立委的職責是監督民進黨的官員,那誰來監督國民黨的立委呢?
以下是三個實際的例子:
~若徐巧芯要跟監陳時中下班的生活,那誰來監督徐巧芯上班的惡行呢?
~若王鴻薇要爆料陳建仁的學術倫理,那誰來監督王鴻薇的提案抄襲呢?
~若陳玉珍要質疑梁文傑的國家認同,那誰來監督陳玉珍的公然通敵呢?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但答案只有一個:選民才是公職人員的最終監督者。
不論立法或行政,執政或在野,所有公職人員都要接受民意的監督。透過選舉機制,做不好的執政黨要下台;透過罷免機制,做不好的在野黨要淘汰。
換句話說,執政黨做不好,會變成在野黨;在野黨做不好,要送進垃圾場。民主國家不容許任何政黨擺爛,不管是執政黨或在野黨。
國民黨從執政到在野一路擺爛,最後只能用「監督」的話術逃避罷免。揭穿了國民黨的騙人話術後,我要把原來的口號改為:「罷免投同意,監督才有力!」
本文轉載自:翁達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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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達瑞(陳時奮),美國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王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