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柯文哲大罷免投票聲請遭駁! 民眾黨4點聲明痛批「國家公然違法」

  • 發佈時間:2025/07/25 11:03更新時間:2025/07/25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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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柯文哲大罷免投票聲請遭駁! 民眾黨4點聲明痛批「國家公然違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柯文哲投票聲請。(示意圖/擷取自司法院網站)

即時中心/陳治甬、林耿郁報導

明天7/26,就是大罷免首波投票日;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近一年的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委由律師提出戒護投票、監所內投票、通訊投票等3種方式,盼能行使公民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4日開庭,合議庭評議後駁回柯文哲聲請,全案可上告;對此民眾黨痛批「國家公然違法」,支持律師團依法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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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北高行合議庭3名法官(審判長法官侯志融、法官傅伊君、法官郭淑珍)駁回柯文哲投票聲請案,台灣民眾黨4點回應如下:

一、柯文哲前主席此次聲請投票,絕非為個人,他更心繫台灣的人權法治能否真正向前邁進,柯文哲期待能藉由聲請之具體行動,督促長久以來怠惰不作為的選務機關,能以兼顧行政成本與人權保障之通訊投票或移轉等措施,還給國民其所應享有之公民權。北高行原可藉由此次全國矚目的公民投票,展現重視國家人權的高度與進步價值,然而,北高行卻駁回公民權力的合法主張,扼殺憲法所賦予人民之權利,由司法機關帶頭踐踏人權,關起了改革契機,號稱「人權立國」民進黨政府執政下,卻肆無忌憚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極其荒謬諷刺。

二、過去主張司法改革、強化人權的民進黨政府,在「國際人權公約第三次報告」中,明確點出台灣數以千計的受刑人及被羈押者根據中華民國法律享有投票權,但事實上他們卻無法行使此一權利。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更明確規定,所有公民都有權利在真正的定期選舉中投票,不應遭受任何歧視。這也代表政府有義務透過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或在監獄、其他拘留設施,設立投票站等方式,為被羈押者提供投票的機會,以行使此一重要的政治權利。

三、如今賴清德政府將人權棄如敝屣,拋棄了他們過去曾經承諾的價值,也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收容人的權利更因為國家的怠惰而被犧牲。

四、台灣民眾黨重申,柯文哲前主席在賴清德政府用以最極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方式下限制人身自由,剝奪公民權,儘管如此,他仍不放棄時時刻刻思考「要留下什麼樣的台灣給下一代」。台灣民眾黨將全力支持律師團依法提起抗告,我們不會放任賴清德政府怠惰不作為,不能容許國家公然違法的行徑,侵害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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