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李汶臻報導
決定24名國民黨立委及1位無黨籍市長去留的罷免案在今(26)日投開票,投票時間自上午8點至下午4點。針對投票日當天民眾的需帶物品以及一系列可能踩線、甚至觸法遭罰的嚴禁事項,中選會已提前公告,以免民眾誤觸法網。其中,特別提醒一類人若觸犯這一禁忌,最高恐被罰200萬元。
3需帶物品
第11屆立法委員及新竹市第11屆市長罷免案今(26)日舉行投票,中選會提醒民眾投票時請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值得一提的是,不可用其他證件(駕照、護照、健保卡等)取代身分證。若民眾出門未攜帶印章也免驚,可以用簽名、蓋指印取代;此外,若未攜帶投票通知單,也可投票,但因通知單上有投票人「選舉人名冊號次」,較方便選務人員尋找您的名字。

投票地點查詢
中選會表示,全國9縣市共設置5947處投票所,部分投票所位置異動,民眾可以看投票通知單或向鄉鎮市區公所洽詢,確認地點再出門投票。而選會網站也可以線上查詢地點,民眾輸入「戶籍所在區里或鄰」就可查詢。
如何圈選出有效票
投票時,一定要用選舉委員會準備的圈選工具,蓋在選舉票上的圈選欄內,不可以用私章或手印喔,不然會變成廢票。

7大禁令
中選會提醒,請民眾務必注意以下「7大嚴禁事項」,違者可處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26日凌晨0時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競、助選與罷免活動,違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加重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第二、禁止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進行,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
第三、禁止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第四、禁止將罷免票以外的物品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罷免票,違者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第五、禁止以攝影器材刺探投票人圈選罷免票內容,違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查獲攝影器材沒收。
第六、禁止攜出罷免票,違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
第七、罷免票以「蓋私章」及「按指印」方式圈選無效,也不能以自備的圈選工具、印泥、印台投票,應使用選委會製備的圈選工具圈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