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張予柔報導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無法提出放棄中國國籍的相關證明,遭鄉公所依法辦理解職。鄧萬華原籍中國四川,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已逾十年,並於2022年當選村長。然而,內政部查核發現其仍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依《國籍法》及《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富里鄉公所於8月1日依法辦理解職,成為全台首例。對此,鄧萬華氣憤表示,突然遭解職「非常不公平」,將依法提起訴願爭取自身權益。


富里鄉長江東成也坦言,此案的處理過程並不輕鬆。由於《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範下,台灣與中國雖屬兩岸關係,卻非兩個國家關係,致使鄧萬華無法正式放棄中國國籍,中方亦不開立相關證明。因此,鄉公所最終決定依法解職,讓議題透明化,並透過訴願與行政訴訟,由司法機關判定其是否合法,確保制度公平與行政正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