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翁莉婷報導
隨著環保意識逐漸提升,越來越多社區會要求居民在倒垃圾前,要使用環保垃圾袋並分類回收。不過卻有民眾疑惑,平常用餐後吃完的「魚刺、骨頭」,到底應該要丟「垃圾」還是「廚餘」?對此,新北市環保局也給出解答,民眾若未按照規定處理,依《廢棄物清理法》恐處1200至6000元罰鍰。

近日,新北市環保局在臉書「新北i環保」粉專發文,提醒民眾「骨頭」、「魚刺」其實不是廚餘,一般人可能會誤認吃剩的魚刺、肉骨頭就是熟廚餘,不過這樣的錯誤分類可能會刺傷養豬戶的豬隻,事實上魚刺、肉骨頭皆屬於「一般垃圾」,必須做好正確的回收分類,裝在專用垃圾袋交給循線垃圾車處理。

有網友看到貼文後留言表示,以前就公告「禁用廚餘養豬」,只有廚餘再利用廠才能用,這樣會害很多民眾直接認為還能使用,隨便把廚餘丟到附近的養豬場,還可能造成「非洲豬瘟」的風險。針對網友質疑,「新北i環保」小編給出正面回應並透露「目前中央並未禁止熟廚餘養豬,為防範非洲豬瘟發生,取得再利用檢核許可的養豬場,都須將熟廚餘經高溫蒸煮處理(溫度達90度以上且持續1小時),才可餵養豬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