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中國籍男子阮芳勇於去(2024)年6月8日駕快艇,從中國福建省穿越台灣海峽,直衝淡水河,因偷渡遭判刑8個月,刑滿移送移民署收容期限屆滿,依法作成收容替代處分。但阮男近日受訪暢談偷渡一事惹議,移民署今(10)天表示,依規範處理遣返事宜。
法院判決指出,阮芳勇於去年6月8日上午,在中國福建省寧德市三都港購買船身為玻璃缸船體的快艇1艘,再於同日下午10時許,自寧德市三都港港區駕駛快艇出港,於隔日上午10時19分抵達淡水區淡水老街渡船頭C碼頭,並表明自己偷渡來台。
阮芳勇隨後遭海巡署送辦,由內政部移民署收容。該案經士林地檢署起訴,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考量阮男行為符合自首要件,依法可減刑,判處阮男有期徒刑8個月;台灣高等法院今年1月駁回阮男上訴,全案定讞。
由於阮芳勇近來曾高調接受網路媒體訪問,除談及其過往在中國解放軍服役執勤狀況,也聊到這次偷渡來台的過程。引發外界熱議。
對此,移民署今回應指出,依法雖得逕行強制出境,將阮芳勇予以收容,但考量阮男收容期限屆滿,所以依法作成收容替代處分,由專勤隊定期掌握他在台生活情形,後續將循既有規範及機制,持續處理其遣返事宜,阮芳勇需定期向移民署報到或接受訪視等管控措施。
至於期間接受媒體採訪,移民署指出,現並無明文禁止,但仍須配合相關規範與查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