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徐詩詠報導
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本院主計總處所編具「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追加預算數共計878.4億元,將以原預算收支賸餘支應,不會增加債務,以兼顧財政穩健,本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立法院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大幅刪減共2,076億元,其中通案統刪數不低於939億元,扣除已核實計算刪減數303億元,尚須由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636億元,考量金額過於龐大,因此不得不調降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規模。嗣經考量現階段各地方政府施政及重要計畫推動,以及前述刪減在各機關控管、撙節執行預算下,仍有實際財務需求,因此提出預算之追加。另為因應新增業務及經費需求,卓榮泰進一步指出,針對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提升國軍待遇、加強外交執行量能,以及辦理立法委員罷免與公民投票等項目,因此併同提出追加預算。卓院長表示,為使各項施政項目可以及早推動,請各主管機關以積極的態度,主動向各界說明,並加強與立法院各黨團的溝通協調,使追加預算案能獲得立法院的支持,回應人民期待。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修正重點包括新增「強化電力系統」為韌性措施項目,確保產業所需穩定供電;經費上限則由新臺幣5450億元提高至5900億元,以支應穩定供電、加強弱勢族群照顧與關懷服務,以及辦理發放現金作業等需求。針對現金發放部分,行政院表示,修正案不設排富條款,但調整時程,將原本規範於114年10月31日前發放完畢,改為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啟動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