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黃彥翔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目前仍持續羈押禁見。民眾黨立院黨團提案修《刑事訴訟法》,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事由,並明定有「具體」事實,足以證明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得以羈押,引發外界質疑是否「因人設事」。對此,法務部今(21)日回擊,排除「勾串共犯證人」之法定羈押原因,形同縱容犯罪者肆無忌憚串供證,嚴重妨害真實發現,並摧毀社會安全之基石。
針對民眾黨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主張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之羈押原因,法務部指出,將將嚴重衝擊社會治安與民眾權益,籲請修法須衡酌犯罪追訴與公共利益,維護司法公信力,並提出4點聲明。
首先,法務部表示,刪除勾串之法定羈押原因,無法即時保全證據,將斷傷犯罪偵查效能。羈押制度的核心目的,在於防止被告逃亡及保全證據,以確保國家刑罰權,被告固受不自證己罪之程序保障,但並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權利。
具體個案中如有事證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卻將此等事由排除於羈押原因之外,形同放任被告脅迫、利誘證人或共犯,規避法律制裁,將使證人無法完善保護,與甫修正通過妨害司法關說罪章之干擾作罪立法方向背道而馳,且妨害真實發現及侵蝕國家刑罰權之實現。
此外,法務部也指出,目前無替代措施可防止勾串,刪除該羈押原因影響打擊犯罪及向上溯源。現今犯罪型態多有共犯結構,甚至趨於集團性、組織性。例如,國人深惡痛絕之詐欺案件、虐童犯罪、兒少犯罪、戕害民主基石之貪瀆、賄選案件,乃至於威脅國家安全、經濟命脈之共諜案件、營業秘密犯罪,均存在勾串之風險及可能性。
現行羈押替代處分措施,僅能防止被告逃匿,均無從防止被告勾串滅證;若刪除此一羈押原因,則無法透過羈押以防免勾串,將使被告得在第一時間脫身,迅速串供證,偵查機關即難以有效鞏固事證、溯源斷根、激查犯罪網絡,顯然背離國民法律感情,並衝擊社會治安,危及民眾權益。
「羈押制度不可因個案遭摧毀,修法若罔顧公共利益,將淪為犯罪者保護傘」,法務部說明,司法是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法律制度應發揮捍衛社會安全,保障民眾權益及抗衡犯罪之功能。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原因,將使司法難以發揮功能,真實發現受阻、刑罰權落空,社會安全與民眾權益都將遭到嚴重侵害,司法制度的設計必須以整體公共利益為核心,不能僅因個案而動搖制度基礎。
最後,法務部強調「現行羈押原因兼顧犯罪追訴及人權保障,尚無修正必要」,現行羈押規定,有嚴格之法律要件,並需有事證相佐,由法院依全部卷證資料綜合審酌後,依比例原則審酌裁定,並非檢察官可任意主張,此即「法官保留」制度,已充分確保被告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