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屏東縣萬巒鄉成德村長林榮慶等人,利用綠暉能源公司在該地建立漁電共生的太陽能發電系統,藉職權勢力多次恐嚇滋擾施工現場,向綠能公司強索「回饋金」高達300萬元,最後協商至150萬元,屏東地檢署偵查後,依貪污、強制、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林榮慶等5人,並建請法院判處6年以上徒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屏東縣萬巒鄉成德村長林榮慶等人,利用綠暉能源公司在該地建立漁電共生的太陽能發電系統,藉職權勢力多次恐嚇滋擾施工現場,向綠能公司強索「回饋金」高達300萬元,最後協商至150萬元,屏東地檢署偵查後,依貪污、強制、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林榮慶等5人,並建請法院判處6年以上徒刑。
屏東地檢署「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於今年初接獲通報,指稱轄區內綠能公司遭人恐嚇滋事,並強要勒索財物,隨即指派民生綠能查緝專組主任檢察官蔡佰達、檢察官蕭惠予指揮偵辦,並偕同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屏東縣警內埔分局、東港分局及警政署保五總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蒐證。
歷經數月調查後,於今年7月16日前往屏東縣萬巒鄉成德村長林榮慶住處及辦公室等地,共計6處執行搜索,扣得通訊紀錄及會議錄音等相關證據,並約談犯罪嫌疑人4人、證人5人到案說明,訊後林榮慶交保10萬元、林的梁姓配偶交保5萬元、屏東縣萬巒鄉某社區發展協會李姓總幹事交保5萬元、吳姓理事長交保10萬元。
檢方調查,綠暉能源公司為建置農業設施,室內漁業養殖暨太陽能發電系統,向私人承租屏東縣萬巒鄉土地,並於112年9月間取得屏東縣政府核發之建造執照,得開工興建相關水產養殖設施,並排定於今年6月間竣工。
林榮慶明知綠暉公司承租私人土地,並依法取得縣府建照施工,不得無故要求廠商停工,廠商在工程延宕下將面臨鉅額虧損,且深知自己身為村長,就綠暉公司在村內施作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事,有帶動民意輿情及號召民眾陳抗假藉案場施工導致影響居民交通、施工噪音擾民、沒有向村民召開說明會、爭取「回饋金」回饋社區發展協會。
林榮慶夥同梁姓配偶、李姓總幹事及吳姓理事長於今年1月至3月間,多次前往綠暉公司施工案場滋擾,對施工人員恐嚇威脅,揚言動員抗爭、破壞機具,藉此 要求該公司支付「回饋金」300萬元。期間綠暉公司負責人因而心生畏懼,害怕若未支付「回饋金」,將造成施工案場工程延宕、機具被破壞及施工人員人身危害,遂與林榮慶等人多次協商金額,終從300萬元降至150萬元,致工程延宕近 1年,造成業者受有約1200萬餘元之鉅額損失,所幸經及時查緝款項尚未實際交付。
檢方認定林榮慶及其配偶、李姓總幹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等罪,吳男則涉幫助犯,均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就主導本案之林榮慶,審酌其惡性重大,所為實有辱官箴,犯後否認犯行並飾詞狡辯等一切情狀,從重量處有期徒刑6年以上,其餘共犯則求處3年6月及1年6月不等徒刑。
屏檢呼籲,地方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權或名義向業者強加索取財物及不法利益 ,民眾若有相關線索亦可提出檢舉,屏檢將持續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 依法嚴辦綠能犯罪之立場,杜絕任何藉機勒索、阻撓合法工程之不法行為,確保 我國綠能政策順利推展,維護廉能透明之投資環境。
照片來源:屏東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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