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張予柔報導
想買車的民眾有福了!賴清德上週五(5日)公布「貨物稅條例」修正條文,將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延長至2030年底,同時新增新購小型汽機車也可退稅。財政部表示,這項新規自9月7日起生效,也就是說,購買150cc以下機車最多可省6,000元,購買2,000cc以下小客車最高可省10萬元,對於近期想換車或添購新車的民眾是一大好消息。

車種 | 排氣量 | 新購退稅 | 汰舊換新退稅 | 合計最高退稅 | 其他 |
小型汽車 | 2,000cc以下 | 5萬元 | 5萬元 | 10萬元 | 新舊車主限本人、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舊車需報廢或出口出廠10年以上並持有1年以上 |
小型機車 | 150cc以下 | 2,000元 | |4,000元 | |6,000元 | 新舊車主不限同一人,舊車需報廢或出口出廠滿4年 |
以小客車為例,若民眾於9月7日後完成新車領牌登記,即可申請退還新車貨物稅最高5萬元;若同時符合報廢或出口出廠超過10年,且持有1年以上的的中古汽車汰舊換新規定,並且新舊車主為本人、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可再退5萬元,等於最高可省10萬元。至於小型機車部分,新購車輛完成領牌登記即可退還2,000元;若符合舊車出廠滿4年且排氣量150cc以下汰舊換新規定,每輛最高可退4,000元,等於民眾每輛小型機車最高可省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