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邱俊超 苗栗報導
又是不當使用輔助駕駛惹的禍!國道3號北上苗栗後龍路段,23日上午11點半,發生車輛衝撞施工中的緩撞車,巧的是幾乎距離不到一公里處,前一天也才發生緩撞車遭撞事故,肇事駕駛坦承使用輔助駕駛,疑似未注意車前肇禍。
黑色轎車撞得車頭像炸開似的,引擎蓋掀起!國道3號北上128.9公里苗栗後龍路段,23日上午11點半又發生汽車撞工程緩撞車,39歲的黃姓男子開自小客車撞擊內側車道的工程警示車再撞俗稱蠍子車的工程緩撞車,整個緩撞板被撞得潰縮。記者vs.肇事黃姓駕駛:「你是剛下班嗎。」

肇事駕駛快步離開,沒多說,不過他向警方表示開啟輔助駕駛模式,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肇禍。國道警後龍分隊小隊長蔡忠錦:「黃男75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有使用輔助駕駛,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撞擊內側車道鄭男94年次駕駛工程警示車後,再往前撞擊范男50年次駕駛之大貨車施工緩撞車。」

真的是學不乖!同一個路段距離不到一公里,連續2天發生施工緩撞車遭撞事故,2名駕駛都使用輔助駕駛,還好命大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警方指出,使用輔助駕駛不是錯,但過度依賴、不當使用,無法應付所有突發狀況,如果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撞壞工程緩撞車,要賠償維修其中整組美國進口的TMA緩撞設施加上安裝、配線及車輛檢修費用,總金額恐怕超過13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