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去年9月間,高雄一名張姓男子到茶桌認識一名越南籍女陪侍小紅(化名),事後又透過Line,以1萬2千元為代價,將小紅框出店外喝酒聊天,小紅前往張男住家赴約後,2人也開心的互飲暢聊,孰料張男突然脫掉衣服,要求與小紅發生性行為遭拒,雙方拉扯過程中,小紅跑到3樓躲藏,卻不慎墜落1樓,雖然逃過一劫,但仍造成顱內出血,急救後撿回一命。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張男因涉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徒刑。
判決指出,張男在茶桌消費時認識小紅,去年9月3日晚上,張男用LINE聯繫小紅,願以1萬2千元價格框小紅出場,但僅限於喝酒聊天,當晚10點,小紅獨自搭計程車前往張男位在高雄的租屋處,2人開始喝酒聊天。
直到凌晨1點多,張男突然脫光衣服,要求與小紅發生性行為未果,他竟強行將小紅壓在床上,企圖硬上,小紅奮力反抗,並用手抓住張男下體逼他鬆手,隨後再假稱肚子痛躲進廁所,趁機用手機傳訊向妹妹求救:「客人要強姦我,快救我。」
此時張男不死心,猛敲廁所門逼迫小紅出來,最後直接衝進廁所搶走她的手機,再次要求激戰仍遭拒,張男突然抓狂,揪住小紅頭髮並對著她的臉部猛捶,小紅則咬住張男肩膀,並用碗盤反擊,抓準機會要逃出房間,但最後又被張男拉回地板繼續暴打。
小紅後來好不容易跑到3樓空房間,試圖從陽台逃生,結果不慎墜落1樓地面,雖然躲過魔爪,但仍造成顱底骨折、顱內出血,所幸被送醫急救撿回一命。張男對此辯稱,雙方只是喝酒玩遊戲,因爭執才打架,否認有性侵未遂意圖,但高雄地檢署全案偵結後,仍將他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紅在警訊及審理中的供詞一致,並有求救訊息、損壞衣物、監視器畫面等佐證,足以認定張男欲違反小紅意願性侵未遂,考量張男累犯前科,且犯後否認犯行,也未與小紅和解,最終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不過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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