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灣總部落腳北士科有變數? 輝達不同意新光人壽「先蓋完再移轉」

  • 發佈時間:2025/10/02 15:15更新時間:2025/10/0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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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台灣總部落腳北士科有變數? 輝達不同意新光人壽「先蓋完再移轉」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5月時宣布,輝達台灣總部將「落腳」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台北市長蔣萬安則進一步證實為北士科T17、T18基地,但現地上權為新光人壽所有,產權爭議仍未解。(圖/民視財經網)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輝達台灣總部興建因用地取得問題持續卡關。新光人壽今(2)天說明,台北市府提議合意終止地上權契約方案,因未納入他們未來預期收益,不合理且恐讓公司決策團隊涉違法背信等疑慮,新壽不能同意;北市府另也提出,由新壽興建完再移轉方案,新壽雖同意,但輝達至今未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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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達(NVIDIA)計畫將台灣總部設置於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基地,但此地已由新壽取得地上權。

台北市長蔣萬安昨天表示,市府已提出2個方案,包含新壽按照合約把總部興建完成且取得使用執照後移轉給輝達,或是新壽與市府合意解約,市府再重新設定地上權給輝達。

對此,新壽今天回應,為爭取輝達進駐,已努力尋求各項解決方案,與北市府進行多次協商,並說明4個解決方案及其立場。

首先,新壽表示,北市府提議合意終止地上權契約,新壽依法不能同意,因投標取得該案50年地上權的開發計畫,應有預期可得的租賃收益,但北市府提出的合意終止條件,並未涵括未來預期收益,顯非合理,有損股東及保戶權益,並違反公司治理原則。

新壽指出,若配合放棄此部分未來收益,恐有致使公司決策人員涉及違法背信相關法律責任疑慮。新壽先前已向北市府充分說明立場,並表達依法不能同意其合意終止條件。

第2,對於現階段直接移轉地上權予輝達的方案,新壽表達同意,且與輝達達成共識,待北市府同意後即可辦理。新壽已先委請外部專業法律顧問進行適法性評估,如經北市府同意,新壽即可移轉地上權予輝達,且該案並沒有「建物興建完成後始得移轉」的限制,因此該方案並無違反法令疑慮。

第3,對於關於建物興建完成後再移轉予輝達,新壽表示同意,可依該案地上權契約,按照輝達的建築設計為其興建,並於建物興建完成後移轉相關權利予輝達,不過,雖已一再向輝達說明本方案的規劃內容,但輝達迄今並未同意該方案。

第4,對於依原有開發計畫執行,新壽表示,可依約執行該方案。先前即已準備充裕資金,依地上權契約積極執行該開發計畫,並配合人工智慧(AI)產業的興起而調整建築設計,待未來建物興建完成後,將可提供優質的租賃及管理服務予有租賃需求的所有科技廠商,有助於形塑未來新興科技產業聚落,此亦符合北市府「引進民間資源、滿足產業需求、促進園區發展」的招商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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