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徐詩詠報導
苗栗昨(2)日發現一起隨機殺人案,一名因殺人剛出獄的48歲邱姓男子,在超商前利用學生下課期間,隨機挑選女童,手持主廚刀打算砍殺對方;雖然一旁的女子機警把女童拉開,但男子依舊將刀往女童胸口刺去。邱男行凶過程全被在前方行車紀錄器錄下。不過竟然有民眾檢討車輛駕駛「為何不撞下去幫忙」,讓大批網友看了直搖頭,點出不可行的原因。

針對該起隨機殺人案影片,有PTT網友以「苗栗拿刀那影片,4輪大爺太慫了吧」為題,表示:「你在車上凶嫌在你車前面拿刀刺人。你不撞他,還開車跑掉,太慫了吧兄弟,你在車裡面是在怕啥啦?」相關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部分網友留言「我是想把他撞到黏在牆上」、「不走在車內現場報警也好」、「正常人不會傷害別人」、「反應不過來」、「車上有小孩」、「居然就開走」、「一直說快走快走 到底在幹嘛」。

不少網友也無法認同此方式,直言真的做下去,恐怕會有法律責任,點出「撞死了法官搞不好判賠」、「撞他會不會變成你殺人或殺人未遂」、「撞他法官肯定判賠」、「傷至少要賠錢,還要跑法院,傻了才撞」、「不是不敢撞,是撞了要負責」、「撞了你幫他上法院?」、「先不管法官怎麼判,你撞下去程序跑不完,生活先毀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