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巫旻璇報導
台南市一名18歲蘇姓男子本月4日駕車行經南162線下坡彎道時,疑因車速過快、過彎失控,撞上17歲楊姓機車騎士,造成對方當場死亡。事後網路流出蘇男載女友飆車自嗨的影片,更有人爆料他在事故發生前就曾撞傷一名單車騎士,但警方僅開單放行,未進一步處理,最終釀成死亡悲劇。新化分局指出,當時處理員警確有依規定製作事故筆錄,但因未攜帶行動電腦等警用裝備,程序上有疏失,已被申誡兩次。

據了解,事故發生於4日上午8時28分,蘇男駕駛馬自達3轎車行經南162線彎道時,疑因高速過彎失控,衝撞前方同向的楊姓少年。蘇男與車上兩名乘客被困車內,消防人員破壞車門後救出送醫。但不久後,網路上流出他事發前的行車畫面,畫面中蘇男多次跨越雙黃線超車,車內乘客興奮尖叫並不斷催促「加速啦」、「再快一點」,氣氛近乎瘋狂。

死者楊姓少年與肇事駕駛蘇男為友人,兩人皆為無照上路。更令人訝異的是,有目擊者指稱,這輛車在出事前就曾撞上一名自行車騎士,當時警方到場後僅簡單開單紀錄,未移送或扣車,蘇男一行人隨即繼續「跑山」,最終釀成慘劇。

對此,新化分局副分局長卓新裕回應,當天處理蘇男與單車騎士碰撞事故的員警,確實當場責令蘇男不得再駕駛,並製作交通事故談話筆錄,但因趕往處理另一案件而離開現場。雖整體程序符合規定,但該員警未攜帶行動電腦等警用裝備,屬程序疏漏,因此遭申誡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