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有駕駛9日晚間車開在路上,突然一名白衣女子跑到馬路正中央跳舞,一旁車來車往,相當危險,還好她沒有被撞上,後續警方也到場,發現女子疑似精神不穩,通知家人將她帶離。

大馬路口,車輛來來往往,身穿白色洋裝的女子在路中央翩翩起舞。駕駛看傻眼,仿佛整條馬路都是她的伸展台,女子看起來悠閒自在,卻讓其他民眾捏把冷汗。民眾說,「這樣車來車往,這樣太危險了啦。」「她是穿白色衣服,如果車子遠遠看不到的話,是很危險。」事發在高雄鳳山中山東路,這名19歲的女子疑似精神不穩,一個人走到路中央跳舞,事後警方通知家屬,將女子帶回就醫。同樣也是在馬路中央,女駕駛經過高雄前鎮區瑞福路口,卻被一名阿伯擋住去路。

阿伯馬路過一半,疑似不滿汽車靠他太近,突然站在汽車前方,一動也不動,雙方僵持不下,女駕駛無奈報警。阿伯說什麼就是不走,非要女駕駛繞路,女駕駛因為趕時間才妥協,警方到場後,阿伯也已經離開現場。高市警瑞隆派出所副所長張簡慶一:「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之處罰,通知當事人到案釐清事發經過。」為了和汽車爭一口氣,阿伯在路中央擋車,已經違反道交法,可處500元罰鍰,另外故意阻擋他人通行,更可能涉及刑法強制罪,馬路上車流量大,不管是什麼原因停在路中間,耽誤大家時間也實在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