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李明融報導
藝人黃子佼因特殊性癖好,遭爆持有2259部未成年人性影像,一審遭判刑8個月,26日二審出庭僅部分認罪,並請求改判得易科罰金之刑,「暗網」議題再度掀起討論,由於社群平台X(前Twitter)管控情色內容相對較不嚴謹,因此有不少裸露、血腥的畫面可以輕易的在該平台找到,近來台灣也出現不少創作者為賺取「性癖流量財」,在公共場合拍攝大量全裸、自慰的影片、照片,這股歪風已經引起警方關注,現正積極蒐證查察中。


另外,知名人士B先生也投訴,一名網黃日前在新竹火車站地下道野裸,還一絲不掛地靠近一旁躺著休息的街友,內文寫下「旁邊的街友們在休息,我也在爽,希望沒有吵到他們」。這些網黃不僅為追求自己性癖的刺激感,順便賺取網路流量,而忽視社會大眾的道德觀及法律,全台包括公車、捷運、台鐵、高鐵等大眾運輸系統,無不看到這些野裸族的蹤跡,甚至還有學生在Dcard上徵求全台野裸好地點,並相約「一起裸」,還提供自身經驗提醒避開監視器外還要「有被看到的決心」。警方則表示,野裸族在公共場所公然裸露、猥褻,且意圖供人觀覽的行為已違反《刑法》公然猥褻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將不雅畫面散佈於網路,則違反散布猥褻物品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為博取關注或一時衝動而做出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的行為觸犯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