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温芸萱報導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狗仔案」延燒。據媒體報導,黃國昌在2023年就安排跟監潘孟安,拍到他帶方寬敏到當時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的辦公室看風水。對此律師黃帝穎今(13)日在臉書表示,黃國昌此舉違反刑法及個資法,最高5年徒刑;而黃國昌一直迴避養狗仔的資金來源,金流可疑,若有中港資助,更可能觸及國安法與反滲透法,刑責最高可達10年。
黃國昌近日捲入「養狗仔」爭議,被指控長期指揮狗仔跟監、偷拍政敵,多位立委及媒體記者也牽涉其中。據《鏡報》今日報導,黃國昌及狗仔工作群組早在2023年4、5月,就討論如何跟監潘孟安,初試啼聲的成果,是拍到潘孟安帶方寬敏前往賴清德競選辦公室看風水的照片,「跟監潘孟安只是為收集對賴清德不利的資訊及證據」。
而藍委王鴻薇也被牽扯其中。她在總統大選期間曾爆料「金屋藏潘」,指控當時賴清德的競選總幹事潘孟安接受富商供養住進豪宅,但經法院認定為烏龍消息,一審、二審均判王鴻薇敗訴,須賠潘孟安50萬元。

對此,律師黃帝穎今日在臉書指出,黃國昌指揮狗仔政治跟監已踩上法律紅線,恐違反刑法及個資法,最高可處5年以下徒刑;若受中港資助,更可能觸及國安法及反滲透法,刑責上升至最重10年。黃帝穎批評,黃國昌迴避說明跟監經費來源,金流可疑,大量跟監費用恐遠高於週刊估計的千萬元。
黃帝穎分析,依大法官釋689號解釋,「新聞自由」保障的是新聞採訪者追蹤報導事件,但黃國昌指揮狗仔跟監政敵,既非新聞媒體,也非採訪行為,不受新聞自由保障,已構成刑法非法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違反個資法的犯罪行為;若有港資、中資介入,還可能觸及國安法及反滲透法,最高可判1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