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立委顏寬恒被控台中市沙鹿區的別墅豪宅涉嫌竊占國土,為掩人耳目進行假買賣涉嫌偽造文書,又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薪資108萬餘元,台中高分院9月11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108萬餘元犯罪所得沒收,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原判,同時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月,顏寬恒提起抗告,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抗告確定。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立委顏寬恒被控台中市沙鹿區的別墅豪宅涉嫌竊占國土,為掩人耳目進行假買賣涉嫌偽造文書,又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薪資108萬餘元,台中高分院9月11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108萬餘元犯罪所得沒收,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原判,同時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月,顏寬恒提起抗告,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抗告確定。
台中高分院裁定顏寬恒、人頭助理林進福限制出摬、出海的理由為,顏寬恒、林進福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經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並經台中地方法院分別判處被告顏寬恒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被告林進福有期徒刑7年8月,褫奪公權2年。
之後,檢察官及顏寬恒、林進福均不服原審判決而提起上訴,經台中高分院於9月11日判決駁回上訴。審酌顏寬恒、林進福所犯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業經原審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10月、7年8月,復於上訴後經本院判決駁回上訴,衡以遭判處重刑者常伴有逃亡之高度可能,此係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之基本人性。
顏寬恒、林進福復均無高齡或不利逃亡之身體疾病等因素,難令合議庭形成顏寬恒、林進福逃亡可能性甚低之心證,且本案尚未確定,客觀上增加顏寬恒、林進福畏罪逃亡之動機。
可預期其等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進行及刑罰執行之可能性甚高,已有相當理由足信被告顏寬恒、林進福有逃亡避免審判程序進行及刑罰執行之虞,是被告顏寬恒、林進福均具有刑事訴訟法之限制出境、出海之事由。
顏寬恒、林進福倘出境、出海後未再返國、返航接受審判或執行,亦嚴重損害國家追訴犯罪之公共利益,審酌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顏寬恒、林進福居住及遷徙自由權受限制之程度,並考量顏寬恒、林進福所涉本案犯罪情節與所犯罪名之輕重,核與比例原則無違,為確保將來審判程序之進行及刑罰執行之目的,並審酌人權保障與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認有限制被告顏寬恒、林進福出境、出海之必要,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月。最高院駁回顏、林2人抗告,全案確定。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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