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蘇晟維、林樹銘 高雄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的助理費案,雄檢在今年六月起訴林岱樺等10人,但檢方調查的動作沒有停,發現林岱樺的胞妹林岱縝在2021到2024年間,公費助理薪資從4萬到13萬,浮動異常,疑似擔任人頭,方便將公費助理薪資補助領好領滿,15日追加起訴林岱縝,但林岱樺發聲明說妹妹都有承擔助理遺缺時的工作,幫她調薪資是法律義務。

「岱樺清清白白乾乾淨淨。」八月中,林岱樺帶著自己的媽媽,到高雄鳳山天公廟,在神明面前證明自己清白,林媽媽一度落淚,檢方六月起訴包括林岱樺、及胞弟林岱融、王姓大弟媳等10人,案件還在審理中,15號雄檢再追加起訴林岱樺的妹妹,林岱縝。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祐指出,「為了將立法院編列之公費助理經費,預算總額全部請領,每月遇有人事調整時,即將差額全數列為,其胞妹(林岱縝)之公費助理薪資,製作不實之請領清冊。」檢方調查,林岱縝長期擔任林岱樺的助理,但在第10及第11屆期間,助理費用從4.5萬到13.8萬按月浮動,不符合常理,懷疑是做調節人頭,為的是把公費助理補助領好領滿。但面對檢方訊問時,林岱樺認為把助理費報滿是她的立委職權不是犯行,只有妹妹可以全時間配合工作,因此妹妹的薪資才會進行彈性調整,但檢方並不採認,認定她將近四年的時間,詐領超過32萬元。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祐表示,「林姓被告(林岱樺)、其胞妹(林岱縝),及負責辦理請領之胞弟(林岱融),及黃姓被告(會計)等人,因而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被起訴後林岱樺書面聲明,強調妹妹工作任勞任怨,遇到公費助理缺口時,承擔了多數的遺缺業務,薪資隨之調整是法律義務。

非本案律師李茂增指出,「委員認為妹妹的帳戶,是支領領助理費用的帳戶,每個月因為工作內容的不同,所以薪水也會有高低的不同,至於檢察官則認為說,委員妹妹的帳戶,根本就是委員私人帳戶,提供給委員做私人使用,因此認為委員妹妹跟委員,兩個人是成立共犯的關係。」林岱樺不認詐領助理費,強調自己清白,但能否全身而退,恐怕還得看法院怎麼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