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CTWANT
有關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執行「114年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計畫」,近日由彰化縣衛生局於市售雞蛋抽驗中發現檢出芬普尼殘留案,農業部今(12)日表示,文雅畜牧場(下稱案例場)於前(10)日全面移動管制並啟動逐批採檢程序,昨(11)日再驗出雞蛋、蛋雞羽毛樣品含有芬普尼及其代謝物不合格,該場飼主涉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農業部已建議彰化縣政府依該法加重裁罰,全案將移由檢調單位深入偵辦,以釐清污染來源與責任。
農業部強調,為配合食藥署追查近期雞蛋殘留芬普尼的原因,已將案例場雞蛋溯源標籤全面回收停發,並請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將案例場移動管制,該場所有交付給食品業者之蛋品,須經逐批檢驗合格後才可出售。本案經彰化縣政府於10日至案例場採檢雞蛋9件、蛋雞羽毛1件、飲用水水質2件、飼料2件及周圍農田土壤1件,共計15件樣品送由中央畜產會檢驗,檢測結果其中一件雞蛋檢出芬普尼代謝物0.03ppm、蛋雞羽毛含芬普尼0.27ppm及其代謝物0.13ppm,其餘檢體則未檢出。本案飼主涉嫌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除將由彰化縣政府加重裁罰外,全案已移送檢調釐清詳細污染原因。
此外,農業部指出,彰化縣政府於昨(11)日再次至該場採集雞隻內臟(肝、腎)、肌肉、脂肪及蛋品樣品,農業部也將持續追蹤檢驗結果。
農業部補充,自106年9月6日已公告禁止使用芬普尼水懸劑於經濟動物,違者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如造成危害人體健康,則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農業部強調,此事件為首例藉雞蛋溯源編碼追蹤到問題蛋品,未來將持續強化雞蛋噴印溯源管理,嚴格把關禽蛋食品安全。
食藥署也強調,文雅畜牧場不符規定的蛋品,一顆也不能出場,食藥署持續執行後市場蛋品監測,堅守食安優先,維護國人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