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國小外直播」獲不起訴! 檢方理由曝光

  • 發佈時間:2025/11/18 23:33更新時間:2025/11/18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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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配「國小外直播」獲不起訴! 檢方理由曝光
今年五月疑有中國抖音直播主狂拍小學生。(圖/民視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民生社區,今年五月有一名中配,在校門口附近拿手機直播,拍攝到學生上下課,被制止時還反嗆管太多,警方獲報被依妨害秘密與個資法等罪嫌函送法辦,創下全台首例。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她是屬於街頭隨興拍攝,拍到的人也難以辨識,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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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這名中配走在台北市民生社區,突然與其他人起爭執。因為有家長發現,她一直拿著手機開直播,質疑狂拍國小孩童。中配被依非法蒐集個資、及妨害秘密等罪嫌函送,創下"全台首例",如今檢方處分出爐。

民視記者林詠琪:「這名中配表示,她開直播是想要記錄在台灣的生活,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她開直播是隨性拍攝,而且影片中的人物也難以辨識,因此不符合,刑事處罰的構成要件。」

檢方認為因為在公眾場所,沒針對特定人士,現場也非私密活動,不構成妨害秘密罪,調閱監視器,也發現她離開國小後,還是繼續拍,認為是紀錄日常,加上沒有拍到可辨識個資,不違反個資保護法。


中配「國小外直播」獲不起訴! 檢方理由曝光
檢察官認為,劉女拍攝的人物難以辨識,與刑事處罰要件不符,將劉女不起訴處分。(圖/民視新聞)



民眾說:「因為其實她有什麼目的,我們也不曉得,他們了解台灣的環境,然後想要藉這個機會,也許以後他們用得到,但是我們覺得這對孩子來說,對我們台灣的安全來說,都是一個威脅。」

民眾說:「也是一件蠻危險的事情,因為像我聽說,日本的小朋友的臉,是不可以隨意被拍攝到網路上。」

對家長來說依舊很擔心,尤其中國直播主,如雨後春筍般竄出,實際搜尋抖音,真有不少影片是拍攝台灣街道、學校附近。


中配「國小外直播」獲不起訴! 檢方理由曝光
今年五月疑有中國抖音直播主狂拍小學生。(圖/民視新聞)



非本案律師劉耀鴻:「刑法妨礙秘密罪的構成,必須是無故以設備窺視,竊聽或竊錄他人,非公開的言論或活動,本案中的拍攝者,雖然有拍攝到學生,但是她是以遠景的方式,對於學校旁邊的馬路狀態,進行拍攝,因此比較難認定是屬於,對於兒少的不正當行為。」

是否有違反"兒少權益保障法"的行政規定,還得另由主管機關了解裁處。但全台第一例因直播校園周遭被法辦確定不起訴,也讓今後如何防範、保護成了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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