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人妻阿嬌(化名)控訴,和她結婚超過30年的丈夫阿志(化名),和隔壁一名已婚的女鄰居阿春(化名)有婚外情,兩人交往超過1年,期間車震10餘次,因此對阿春提告求償100萬元。而阿春對於指控全盤否認,不過阿志在開庭時卻不講義氣、當庭出賣阿春,坦承與阿春的姦情;另名友人也證稱確有此事,阿春最終被桃園地院判決應賠償阿嬌30萬元。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人妻阿嬌(化名)控訴,和她結婚超過30年的丈夫阿志(化名),和隔壁一名已婚的女鄰居阿春(化名)有婚外情,兩人交往超過1年,期間車震10餘次,因此對阿春提告求償100萬元。而阿春對於指控全盤否認,不過阿志在開庭時卻不講義氣、當庭出賣阿春,坦承與阿春的姦情;另名友人也證稱確有此事,阿春最終被桃園地院判決應賠償阿嬌30萬元。
判決指出,阿嬌與阿志結婚超過30年,結果阿志自2018年起至2020年間,卻與隔壁已婚的鄰居阿春發生姦情,交往期間,2人都選在車上約會並車震,阿嬌認為配偶權受侵害,因而對阿春提告求償100萬元。
庭訊時阿春辯稱,她從未和阿志交往,也沒有發生性行為,且阿嬌的求償金額也過高。但沒想到阿志卻當庭出賣阿春,將他與阿春的姦情全盤托出。他表示與阿春是鄰居,雙方認識很久,確實與阿春交往1年多,2人都以電話相約,再各自開車到停車場碰面,然後再換到他的車上約會,每次約會都會在車上性行為,阿志的的友人也證稱確有此事。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從證人的證詞看來,阿志和阿春曾交往並發生性行為一事,應堪認定,阿春的行為確實侵害到阿嬌的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資力等因素,最終判處阿春應賠償阿嬌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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