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魏熙芸報導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先前未放棄中國國籍被解職,事後向花蓮縣府提訴願成功,引發外界關注;國民黨團今(20)日邀請鄧萬華一同召開記者會,宣稱要修《國籍法》保障中配參政權不受限制。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暨發言人梁文傑回應指出,「不管《國籍法》怎麼修,效忠的問題必須要處理,維持單一效忠是很核心的問題」。
陸委會今日下午4時召開例行記者會,並由梁文傑主持;有記者問到,國民黨團今天邀請鄧萬華開記者會,會中稱政府用《國籍法》剝奪中配的參政權,預告要提案修法,讓中配不受國籍法規範,請問陸委會的看法為何?
對此,梁文傑表示,其實《國籍法》爭議存在,是因為《兩岸條例》規定中配經過一些條件有參選權利,但《國籍法》也規定任何人當選公職就職一年內放棄外國籍,按照內政部解釋,就是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國籍。
「當然,這樣的解釋會讓人覺得不正確、不滿,另外有人則認為應該寫得更清楚」,梁文傑提到,針對《國籍法》第20條問題,不只是羅智強所講,而民進黨也提案要明定所謂外國籍,也要包含境外政治實體;也有人提案修選罷法第24、29條,要規定中港澳居民應放棄原有國籍才能登記候選人;也有人主張要修《兩岸條例》第21條,要求原中國人民若要參選公職候選人,必須提出喪失原國籍的證明。
綜合上述,梁文傑說,目前立法院有各式各樣的意見,而這些意見就看在立法院的辯論如何處理,「陸委會的立場,就國籍法的問題,尊重內政部解釋;基本上,內政部認為的外國籍是『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陸委會則是遵守《兩岸條例》的做法,也許有人會認為兩邊有矛盾的地方,那就由立法院處理」。
梁文傑強調,《國籍法》第20條的核心是「效忠」,核心概念是公職人員只能效忠單一國家,若同時擁有兩個國籍,不管效忠兩個國家、政治、實治實體、政府都會造成矛盾,「不管《國籍法》怎麼修,效忠的問題必須要處理,維持單一效忠是很核心的問題」。

最後,梁文傑也舉例,最近看到國民黨原中常委何鷹鷺發表的言論,國民黨黨紀會也將其開除黨職,就表示即使對國民黨來說效忠中華民國也是要維持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