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涉台鹽綠能弊案 前董座陳啓昱等3人再延押2個月

  • 發佈時間:2025/11/25 22:01更新時間:2025/11/25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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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涉台鹽綠能弊案 前董座陳啓昱等3人再延押2個月
台鹽綠能光電弊案,陳啓昱等3人延長羈押2個月。( 圖 / 民視新聞資料照 )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檢調偵辦台鹽綠能光電弊案,去(2024)年10月份展開搜索,認定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以及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等涉案重大,將3人起訴後,台南地院裁定續押到本月27日。日前3名被告都聲請交保,台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25)日認定3人都有逃亡高度可能與串、滅證之虞,裁定3人從28日起再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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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合議庭調查指出,陳啟昱與蘇坤煌、蘇俊仁3人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犯嫌重大,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加重特別背信等罪嫌,讓台鹽與台綠損失上億元;蘇坤煌與蘇俊仁另涉入公司法未繳股款、商業會計法使財務報表不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其中,證交法本刑是7年以上重罪。

先前檢方偵辦時,陳啓昱曾逃亡20餘日;3名被告面臨重罪、檢方具體求刑與民事求償責任等,仍有高度逃亡可能。此外,該案目前在南院審理,3名被告供述與其他被告、證人所說,多數未盡相符,且聲請交互詰問的證人多達86人,尚未全數詰問完畢,以3人居本案主導地位,對證人有一定影響力,有與其他共犯與證人串、滅證的可能。

合議庭認為,此案屬「集團型犯罪」,組織龐大、分工細密,3被告若交保在外,不見得與其他被告、證人實體見面,即可用數位通訊設備相互勾串,不能僅用科技監控來防範3名被告串、滅證,認定有收押必要,裁定3名被告從11月28日起再延押2個月,但不必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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