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季線上/李姵瑩 綜合報導
馬路如虎口,有時走在路上真的是生死一瞬間!為了一反「行人地獄」的臭名,現在不讓行人罰則也挺大的!大家都的要很注意。阿翔在《姊妹亮起來》提到有次帶小孩過馬路,對方要讓不讓的,等他要走路時,對方車子也慢慢滑行前進,讓他不知該怎麼過馬路?!

阿翔分享,有次帶著小孩要過馬路,那時候已經開始推行「車子必須禮讓行人」,但很多人還沒真正養成習慣。當時一台準備右轉的車停了下來,他也照平常一樣先停住、確認他是不是真的有要禮讓。沒想到,對方停,他也停!他看到行人停,又再次比手勢叫他們先走,而且越比越快,像在趕鴨子一樣。他們只好踏出第一步,結果才剛走兩三步,那台車居然開始慢慢滑行,邊滑邊用手催他們「快點!快點!」整個畫面超莫名其妙,他立刻抓著小孩跑起來,這種說要讓又不是真的讓,差點把行人逼到不知道該站還是該走!

李盛馨分隊長表示,取締認定基準是:車輛前懸(車頭最突出的部分)與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不足3公尺時,即構成「未停讓」。也就是說,在斑馬線劃設的範圍內,若車頭與正在通過的行人距離太近,就屬違規。另外停讓行人的距離規定為3公尺(約一個車道寬),或是三組枕木紋(黑白相間算一組),距離不足時,等行人通過後再通行。即使行人只站在斑馬線前,若有明顯準備穿越的動作,例如:面向斑馬線、抬腳,駕駛就應先行停讓。每周三、四晚上10:15由梁赫群以及嚴立婷主持的《姊妹亮起來》記得收看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