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莊立誠 黃啓豪 新北報導
警察竟然連100元都要貪嗎?新北市新店分局防治組2名外事警員,負責辦理良民證業務近4年,最近被市警局發現,上繳的業務收據明顯變少,一追發現,9月份就有4筆良民證未開收據,一份良民證手續費100元,統計平均以往每年上萬人申請,2名員警立刻被調職,貪汙治罪條例送辦。
民視記者莊立誠﹔「不少民眾,都會來到各地警局辦理良民證,不過現在卻傳出,有員警漏開收據,涉嫌侵佔規費。」民眾來到警局,填寫完表格後,繳交規費,就能申請俗稱"良民證"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找工作或出國留學,常常被要求,當成必要附件,一份良民證手續費100元,多加一份加收20元,但這種小錢也要貪嗎?員警聲稱是忘了登記!民眾表示,研發替代役的時候,好像有叫我們準備一個證件,就是要辦良民證,畢竟在那種地方辦東西,攝影機那麼多(應該不會貪汙)。還有人說,我覺得公務人員太忙一時忘記,情有可原,特殊職業比如說計程車司機,或者是說你從事法律上的收養,好像也是需要辦良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