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多樁貪汙、政治獻金等案,近兩年官司纏身,備受國人矚目的京華城案、政治獻金侵占案,目前都還在審理階段。但他仍頻頻出招、試圖用各種手段向國人證明清白;近日,柯更依據國會6月底新通過的《法院組織法》,聲請法庭直播。然而,北院雖裁准「准予公開播送」,但卻僅允許「宣判後5日內錄播」;對此,柯文哲律師團強硬反擊,認為依法理應「現場同步直播」,因此將向高等法院提抗告。
國民黨與民眾黨挾人數優勢,今(2025)年6月推出新版《法院組織法》,要求法院必須播出開庭過程。但針對京華城案,北院卻解讀,可以「宣判後錄播」的方式辦理,遭在野黨猛轟無視新法;據悉,為柯文哲辯護的律師團,同樣在抗告書寫道,「宣判後5日內錄播」是司法、行政侵害審判獨立,架空法官決定何謂適當方式之權限,為確保審判獨立,故提起抗告。

律師團搬出《法院組織法》,提到雖新法已准許法官,以「適當」方式公開播送,所以當然也包括現場同步直播;然而,司法院卻依照《法院組織法》授權,訂定「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的行政規則,利用此方式推翻現場直播的可能、親手改為「只能宣判後五日內錄播」,顯示行政司法單位已侵害法官獨立審判。
綜上所述,律師團決定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希望後者可撤銷北院裁定、改為准許現場公開直播。
北院稍早也證實,已收到柯文哲針對相關案件提出之抗告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