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觸犯《港區國安法》案件,至上午10點,黎智英已入庭,法官表示裁決文件長達855頁,表示不會朗讀整份裁決文件。上午10點44分,香港法院經過156日審訊,《國安法》指定法官周一裁定,黎智英面對的3項控罪全部成立。法官押後明(2026)年1月12日開庭處理求情程序的口頭陳詞,將一併處理所有同案被告的求情,之後會儘快訂出判刑的日期,預計需時四天。
據香港網媒《法庭線》報導,有排在較前位置的人士表示,他於昨(14)日上午約10時到場時未見有人排隊,其後約15分鐘內,突然有約40人從三個方向同時抵達,之後再有十多人加入。他指部分排隊人士面孔陌生,過往多次旁聽均未曾見過,擔心出現「排隊黨」,因此決定通宵排隊,期望周一能進入正庭,向黎智英表達「有公眾支持他」;也有說著北京話的女子表示「我就是想來看看黎智英的下場」。
綽號「肥佬黎」的黎智英今年78歲,他與壹傳媒旗下三間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港區國安法》罪行,後者為一般刑事罪行。被控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綜合外媒報導,今日上午10時正式開庭,法官當庭宣讀文件,表示黎智英有「無可爭辯的證據」,並表示黎智英在庭上的證詞有時前後矛盾、不一致,不具可信性。法官還指出,黎智英對中國懷有「仇恨與怨恨」是「毫無疑問」的,甚至透過台灣時任總統蔡英文的助手江春男,向蔡提供意見。
同時,黎智英也被認定,利用他自己旗下的《蘋果日報》,煽動港人上街抗議、參加街頭運動,並且鼓吹支持美國制裁。法院決定將求情程序(讓律師為他爭取輕判的環節)定在明(2026)年1月12號,之後會儘快訂出判刑的日期,預計需時四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