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黎智英遭「國安法」定罪恐無期徒刑 陸委會轟港府箝制自由:立即放人!

  • 發佈時間:2025/12/15 13:24更新時間:2025/12/15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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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黎智英遭「國安法」定罪恐無期徒刑 陸委會轟港府箝制自由:立即放人!
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三罪名全成立,陸委會嚴厲譴責港府利用國安惡法箝制言論、新聞自由,應立即將黎智英釋放,並停止迫害打壓民主人士,還給港人「基本法」所承諾之自由權利。(資料照/美聯社提供)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香港西九龍法院今(15)日上午宣判,其「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3項罪名全部成立,黎智英最高恐面臨無期徒刑。對此,陸委會嚴厲譴責港府利用國安惡法箝制言論、新聞自由,應立即將黎智英釋放,並停止迫害打壓民主人士,還給港人「基本法」所承諾之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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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在中午發佈新聞稿指出,黎智英先生在「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遭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關押迄今長達5年,有違司法正義。

陸委會強調,國際社會及人權團體高度關切案件發展,多次呼籲停止迫害並釋放黎智英;如今黎智英遭定罪,台灣與國際社會均感到極度痛心與失望。

「言論、新聞自由為國際公認的普世價值」,陸委會指出,此次判決如同向世人宣示,香港的自由、民主及司法獨立已遭蠶食鯨吞。港府雖一直強調向世界「說好香港故事」,然而再多的故事,也無法掩蓋打壓言論自由、迫害民主人士的事實。

最後,陸委會呼籲中共與港府應立即釋放黎智英先生,並停止迫害打壓民主人士,還給港人「基本法」所承諾之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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