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邱俊超 苗栗報導
前苗栗縣三灣鄉長温志強,涉貪一千多萬元,一審遭法院判刑四百多年,當時檢方曾建請法院,採科技設備監控,卻未被法官採納,被告以100萬元交保,沒被限制出境,結果二審開庭時,温志強卻缺席,一查才知道,今年十月已經出境,目前行蹤成謎!
動土典禮主持人:「開工大吉樑柱勇固鴻運昌隆。」
2019年6月,三灣鄉公所改建動土典禮,前三灣鄉長温志強親自出席主持,如今卻捲入貪汙收賄,遭法院判刑後疑似棄保潛逃,人間蒸發,行蹤成謎!
前三灣鄉長温志強(2019.6.24):「能夠表現出,我們客家庄的一個特色。」

2022年4月,檢調大陣仗,搜索鄉公所,同時把時任鄉長温志強帶走,因為檢方掌握,温志強三任鄉長期間,涉及工程及人事收賄弊案高達129件,檢方起訴後,苗栗地院一審合計判刑400多年,並且查扣賄款1289萬元。檢方建請法官,採用科技室設備監控,卻未被採納,使得被告僅以100萬元交保,而且也沒限制出境。台中高分院日前二審開庭,温志強沒有出席,調閱出入境資料才知道,原來他早在今年十月,就已經搭機出境到香港。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偉誠:「經法院審理三年,於8月19日宣判,判處被告10月至10年6月,不等之刑度,檢察官收受判決後,認為應提起上訴,檢察官於10月13日,已上訴補充理由書,向法院主張應對被告,實施科技裝置監控,當時被告尚未出境。」

關於地院沒進行科技設備監控,被告温志強涉嫌棄保潛逃,苗栗地方法院則回應,本案卷證資料在二審,地院正積極確認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