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前(2024)年10月台中七期豪宅爆出駭人虐殺命案。據了解,時任第六警分局警友站副站長的劉姓男子疑似因傳播小姐款項糾紛,與多人將28歲許姓助理拘禁在豪宅內虐待、施暴,甚至強迫吸毒,最終許因傷勢過重死亡。檢方相驗發現,死者身上有62處傷勢,且解剖後發現,他的血液裡「浮一層油」。對此,法醫高大成表示,許男因遭受鈍器毆打, 進而造成肺部栓塞、窒息;此外,虐打同樣也造成他橫紋肌溶解症及外傷性神經軸索損傷致死。高強調,以許所受的傷勢來看,應判定為虐待致死,而非傷害致死。
檢方起訴指出,劉男前年10月18日因傳播小姐的款項、報帳請款問題,在七期豪宅內與許男發生糾紛,並偕同另名劉姓男子、石姓男子及林姓少年,持鋁製球棒、皮帶、榔頭、六角鈑手,尖刀攻擊,此外,他們還用噴槍型打火機灼燒許,對許潑酒、辣椒醬,強逼他服用毒品咖啡包,甚至以老虎鉗拔牙。經過一天的凌虐後,許在隔天上午9點失去意識,並在救護車抵達前失去呼吸心跳,經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
台中地院今上午傳喚該案法醫曾柏元作證,他說許男頭部、雙眼兩側、四肢及背部,有發現弧形、半圓形或是圓形傷痕,內部還有格點紋路的挫傷,並在他的左手臂中取出2顆彈丸;左、右腰處共發現3處香菸燒燙傷;左手肘有短、淺的銳器穿刺傷。
曾柏元強調,除了身上的外傷之外,解剖時還發現許男的血液上「浮著一層油」,研判他因此肺部脂肪栓塞;另外,他的背部到臀部都有大面積的肌肉損傷所造成的橫紋肌溶解;頭部也有腦震盪、外傷性神經軸索損傷的情形;在呼吸道則留有疑似嘔吐所殘留的褐色物體;血液中還發現高濃度毒品「喵喵」。檢方後續依凌虐致死等罪嫌,起訴劉等3人,未成年的林姓少年則由少年法庭調查。
高大成直言,血液上「浮著一層油」的情形,若不是肥胖或膽固醇高的人,就是身體遭受多處鈍器傷,導致脂肪被壓迫、流入血液中,「血液會帶著脂肪流入肺部,並造成肺部脂肪栓塞,導致呼吸困難、無法交換氧氣。」他表示,在嚴重車禍中,如遇傷者被輾,也有可能造成肺部脂肪栓塞的情形;但這種症狀在虐待事件中尤其最常見,「有這情形就代表有被虐待。」
高大成進一步說明,除了肺部脂肪栓塞之外,許男還被發現有橫紋肌溶解症。他直指,若人體的肌肉被打後受傷出血,恐會引起橫紋肌溶解症,導致蛋白順著血液跑去腎臟並堵塞,最後引起腎衰竭。

對於許男的外傷性神經軸索損傷傷勢,高大成則說,這是一種被毆打、虐待,甚至是車禍,所造成的神經損傷,這種傷將會引起神經性休克。高說,許肺臟、腎臟衰竭,再加上神經性休克,皆為不可逆的反應,「等於走向死亡、死路一條。」
針對許男血液裡的高濃度毒品「喵喵」,以及呼吸道中所殘留的嘔吐物,高大成表示,劉男等人有可能為防止許在受虐時吵鬧、驚動隔壁,因此餵食他吸食「喵喵」;抑或是許本身就有吸毒的前科,檢方應進一步調查。至於呼吸道中殘留的褐色嘔吐物,高研判,應不是致死原因。
「虐待致死跟傷害致死的刑責不同,虐待致死會判的比較重」,高大成重申,認定這2種罪行,最終要是判讀傷勢及死因,「虐待跟傷害的界線在於,凶嫌是否享受被害人遭受痛苦的過程,而不是因教訓、傷害過度,導致對方死亡」,他直指,死者許男身上有多處鈍器傷、刀傷、燙傷,因此該案法醫應診斷為「虐待致死」,否則會讓主嫌劉男等人的律師辯護為「傷害致死」,減輕其罪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