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館長出事了!竟開直播嗆「斬下賴清德X頭」 新北檢今起訴兩罪

  • 發佈時間:2026/01/09 12:45更新時間:2026/01/09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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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館長出事了!竟開直播嗆「斬下賴清德X頭」 新北檢今起訴兩罪
網紅「館長」陳之漢。(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網紅「館長」(本名陳之漢)因經常針砭時政、評論口吻直白,收獲不少年輕粉絲;但他卻也時常講出過激言論,最後惹火上身。之前開直播時,館長竟還劍指總統賴清德,直接嗆聲要「斬首打擊、精確斬首」、「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引發輿論譁然,刑事局後報請新北檢偵辦,並由重大刑案專組處理。歷經偵查及訊問程序後,新北檢今(9)早認定館長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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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新北檢起訴說明:

壹、本署偵辦被告陳○漢涉嫌刑法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等案件,於今(9)日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茲簡要說明如下:

一、本案係本署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偵辦。

二、偵查結果:被告陳○漢涉犯刑法第 151 條之恐嚇公眾、同法第 305 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提起公訴。

三、簡要犯罪事實:陳○漢係暱稱「館長」之 Youtube 網路直播主,經營「館長惡名昭彰」頻道,於民國 114 年 10 月 5 日 21 時許,在其住所內,上網連接影音平臺 YouTube,在不特定之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館長惡名昭彰」頻道,以「周日國民黨選黨主席,兩岸辯論會開天窗,我早說了不是嗎?台灣政治我也搞了 12 年」之標題公開直播(下稱本案直播)。

其明知直播內容將有大量支持者及反對者觀看,所為言論將直接或間接傳遞至全國人民及總統周知,竟基於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安全之不確定故意,於上開時地,先發表「那如果明講,選甚麼選館長你不用擔心啊,咱們就武統,27 年就甭選了,你叫他們表態,表甚麼態,過去都一樣,一個不留,精準打擊,斬首,你別怕」、「Ok 啊我不會怕」、「兄弟,I 等you 啊」、「真的也好啊」、「兩岸一家親,我們都是中國人,我給你挺,你是我的兄弟」等語,暗示支持武力犯臺,復發表「我昨天有看到新聞,斬首打擊」、「精確斬首嘛」、「把賴○德的狗頭斬下來」、「兄弟,I 等 you 啊」、「我日也思夜也思啊」等語,刻意在「武統」議題上,將近日新聞報導中「中共演練對臺斬首行動」,衍伸為將總統賴○德首級砍下,以此惡害傳達予社會大眾及總統,致生危害公安及總統生命安全。嗣經多位觀眾報警,而查悉上情。

被告上開言詞,將新聞報導所用軍事術語「斬首行動」,惡意衍伸成將總統賴○德頭顱砍下之具體犯罪行為,顯已逸脫「中共計畫對臺武統」、「斬首行動」等一般社會大眾所認知之範圍,且被告既明確表達「把賴○德的狗頭斬下來」等語,所為已逾越社會相當性,難認仍受言論自由之保護。又國家元首雖受國安特勤保護,然任何人均有免於恐懼之自由,一般人如知悉與自身政治立場相左之人揚言將其頭砍下等加害生命、身體惡害內容時,勢必會就其自身生命安全產生不安之感受。

衡以被告於本案直播中,多稱「我還是得努力把民進黨關進土城看守所」、「我跟民進黨的仇恨」、「你如果要精確斬首,最開心的真的要斬首那些狗」等語,已明確表達其政治立場,且被告身為知名網紅,知悉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自不因總統身分而有所不同。又國家元首工作處所或所到處所,時常有諸多人潮聚集,苟被告於該場所攻擊國家元首,即有可能將造成嚴重傷亡或財產損失,該訊息一旦為公眾所知悉,勢必造成公眾恐慌,被告上開言論,已有多位民眾具狀檢舉,有民眾檢舉文 10 份在卷可參,亦已構成恐嚇公安無疑。

檢察官據上論斷,認被告之行為,已非言論自由保護之範疇,而屬刑事不法行為,併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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